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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稳妥高效办理欠薪案
发布时间:2021-05-26 17:08 星期三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曹天健 通讯员 吕佼

  山东省青岛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依法高效办案,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其中,全市法院将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建立维权绿色通道,优先保全、优先执行、优先发放,通过司法程序最大限度保障民生权益。

  李沧法院加大调解力度 为农民工追讨欠薪87万余元

  日前,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案款发放活动,为6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7.6万余元。

  原告吴某某与55名农民工曾为被告青岛某公司进行装修,可是装修完成后,被告一直拖欠劳务费。经55名农民工授权,吴某某与被告签订了和解协议,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及期限,但是被告未按约支付款项,经索要无果,吴某某向李沧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欠付原告在内的56名农民工劳务费共计87万余元,拖欠每个人的金额从7000余元至2万余元不等。案件审理期间,办案法官多次与被告沟通,考虑疫情影响及公司经营困难等因素,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付款方案,最终被告同意于十日内支付7万余元,后续的80万元自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每月月底前支付10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后,法官及时督促,被告按约履行了第一笔付款义务。

  因该案涉及农民工较多,经吴某某与其他农民工商定,本次案款优先发放给家人患重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农民工。案款发放现场,到场的农民工在法官的指导下办理了领款手续,登记确认后,工资款打入指定的银行卡账号。法官将继续督促被告履行后续付款义务,并及时将案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莱西法院及时抓住契机 为26名“打工女”追回工资

  4月17日9时,虽是周末,莱西市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却十分热闹。26名女职工高兴地前来领取“迟到”的工资。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这26名女职工就职的青岛某玩具公司经济效益下滑。在穷尽一切办法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为“救活”公司,想以个人名义借款维持公司运营。但张某另有债务,因未能按时偿还该个人债务,其名下房产已被查封。为帮助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的不利影响,莱西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做沟通工作,最终申请人同意解除对张某房屋的查封。随后张某顺利贷款,解了公司的燃眉之急。

  但好景不长,企业并没有顺利脱困,该企业职工大量离职,经劳动仲裁后,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企业与职工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但企业经营不善,还款能力不足,职工工资一拖再拖。

  事情在2021年3月迎来转机。股东张某与他人共有的土地、厂房被依法征收。得知这一消息,莱西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张某,但张某却面露难色,“这个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并不是公司的,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征收补偿中仅有一小部分是停工停业补贴。况且我在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那么多股东,就我自己一个人为公司偿还经营产生的债务,这不公平。”

  执行法官对张某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同时也积极沟通其他股东,引导股东们算好风险、亲情、信誉、时间、经济“五笔账”。最终,张某同意先对工人工资、加工款等进行偿付,等公司清算结束后再进行股东内部处理,如此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平度法院多措施强力执行 8天将21名工人工资执行到位

  近日,杨某、张某等21名工人到平度市人民法院领回了被拖欠的工资。该案从执行立案到全部工资款执行到位,仅用8天时间。

  杨某、张某等21人,曾是青岛某纺织公司的员工,公司注册信息显示,该公司为刘某独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刘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9月,纺织公司因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而陷入停业状态,部分工人工资未能发放。同年12月,该纺织公司召开职工大会,称公司为法定代表人刘某与刘某刚、李某合伙经营,三人应平均承担所欠的工资款。后纺织公司给员工发放了部分工资,剩余工资迟迟未发放。

  2020年1月,青岛某纺织公司部分工人向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纺织公司支付所欠工资。

  2020年2月,仲裁裁决纺织公司应支付工人工资。纺织公司不服提起诉讼,6月,平度法院一审判决纺织公司应支付工人工资。后纺织公司提起上诉,10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1年3月,因纺织公司仍未支付剩余工资,21名工人分别向平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平度法院执行局实行集约化管理改革后,21件涉同一被执行人的案件由同一团队一并执行。因该案涉及工人工资,平度法院开辟“绿色通道”,依法、迅速执行案件。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该纺织公司除少量银行存款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相关线索。执行干警到纺织公司现场查看时,发现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称,公司早已停止经营,设备也已变卖,有四五百万债务尚未偿还,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与刘某反复交流中,执行干警发现刘某意图以“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来对抗法院执行。

  执行干警依法告知刘某,若其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或存在股东未缴纳、未足额缴纳出资及抽逃出资等情况,可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人员名单,最终可能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刘某听后沉默许久。执行干警紧接着询问刘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出资、公司财务账目及公司财产是否独立于股东财产等情况。刘某遮遮掩掩,拒绝正面回答问题。执行干警细心揣摩刘某心理、不断发问,刘某当场表示,将在筹款后尽快付清工人工资。

  近日,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21名工人与被执行人到平度法院办理了案款交接手续。仅8天时间,21名工人工资全部执结到位。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