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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非常6+1”对婚姻关系既“治已病”又“防未病”
发布时间:2021-05-17 15:24 星期一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王莹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传统婚姻家庭观念和稳定性受到冲击,相关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离婚率居高不下,严重损害了家庭成员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这种形势下,探索一条符合当前社会现实,贴近当地婚姻家庭特点,能够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形式和途径,是福建省三明市司法局近年来一直在研究和思考的课题。

  2019年5月,三明市司法局在广泛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运用“情、理、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优势,牵头市妇联、市民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关工委、团市委等五部门,依托市婚姻登记中心,推出“6+1”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成立三明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通过整合6部门的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开展专业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和服务,为边缘婚姻筑起“缓冲带”。

  “一对一”辅导 创新婚姻家庭维系新路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健康、幸福,社会这个躯体才能强壮,社会这个大家庭才能和谐稳定。”三明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余仁桂介绍说,根据三明市婚姻登记中心提供的数据表明,许多前来办理离婚的夫妻都是由于一些小事导致的矛盾,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化解,导致夫妻之间一时冲动要求离婚。

  兰某与丈夫孙某均为二婚,共同育有一子。由于孙某在外地工作,难得回家,一回家不是出去应酬,就是在家乱发脾气,很少补贴家庭开支,也很少陪伴儿子。兰某忍受不了,哭着来到市婚登中心,想与孙某离婚。

  调委会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黄明玉及时介入,耐心倾听了兰某的哭诉,对她的怨恨表示理解,并适时给予安抚。“我从兰某的话语中了解到,这对夫妻的矛盾点主要是男方的收入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两人聚少离多,男方脾气暴躁,女方没有安全感。”黄明玉说。

  为了避免双方起争执,黄明玉用单独沟通的方式,让双方知道彼此的想法及态度,严肃指出孙某的错误所在,并给予相应的建议。经过三个小时的沟通,孙某真心向兰某道歉,表示愿意改正错误,给孩子树立好榜样,并将工资卡当场交给兰某,最后两人心平气和地回了家。

  “调委会的重要职能,就是调和家庭矛盾、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凡是来到婚登中心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调委会成员都会对当事人实行‘一对一’辅导,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情况以及家庭的现实矛盾,制定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家庭矛盾。”余仁桂说。

  调委会实行的是调解员和志愿者双轨服务制度。除了由6部门共同推荐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外,调委会还聘请了包括法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在内的45名社会志愿者兼任调解员,形成以专职人民调解员为主、社会志愿者为辅的婚姻家庭咨询辅导和纠纷调解模式。自成立以来,调委会共调处化解家庭矛盾158件。

  为了保障“6+1”模式能够正常有序推行,6部门共同出资13万元作为调委会的启动资金,市民政局、市婚登中心协调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市婚登中心开设调委会工作场所,并进行设计装修,无偿提供给调委会使用。运行一年后,6部门将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共同出资均摊相关费用。

  余仁桂介绍说,调委会成立后,为群众婚姻家庭生活提供了零距离的咨询指导服务,尽可能将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的发生。

  “单兵”变“团队” 六部门联动聚合力

  相较于传统的调处模式,“6+1”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的最大优势,就是改变了过去各个部门、行业“单兵作战”、无法形成工作合力的老问题。

  在“6+1”模式中,司法行政部门发挥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矛盾纠纷调处提供专业指导;民政部门发挥婚姻登记部门以及社工、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资源优势,可以提供有效的婚姻辅导和婚前指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将调委会作为法庭的一个联系点和延伸,将法律服务、以案释法关口前移,实现“法理”和“情理”的结合;关工委、团市委等部门将调委会作为关爱和救助青少年的一个平台,可以对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子女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和帮助。

  去年10月,结婚还不满一年的付某来到市婚登中心,自述常常受到丈夫苏某家暴,要求离婚。调委会志愿者、二级心理咨询师胡菊平及时介入了解情况。

  经查,付某与苏某通过网络相识,婚后不久便遭受苏某的谩骂殴打。在怀疑付某与异性暧昧后,苏某加大了控制,不准其使用手机刷视频、用微信,否则就打骂,付某还因此报过警,多次提出离婚也遭到拒绝。

  安抚好付某的激动情绪后,胡菊平主动联系了苏某,并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苏某也坦言,父母失败的婚姻对他有负面影响,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家暴行为是不对的,表示愿意和妻子好好沟通。

  付某回家后,胡菊平持续跟进回访,并及时联系了市法院和市妇联,两家单位表示可以运用法院家暴告诫书、联系社区入户调解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全方位的服务。在询问付某是否需要这些介入措施后,付某表示苏某已不再对其实施家暴,双方可以和平相处,目前自己已没有了离婚的打算。

  一桩离婚纠纷暂告一段落,胡菊平却没有完全放松。她还是经常对付某进行回访,并告知其如有需要可随时联系调委会介入解决。

  通过“6+1”模式,6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起婚姻辅导、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帮助等联动工作机制,调委会也因此集调解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官工作室、心理咨询室、婚姻家庭咨询室等功能于一体。

  “任何有需要的群众进入调委会,就进入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享受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余仁桂介绍说,在沟通、辅导的基础上,有援助需求同时又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在这里直接就可分流到法律援助的通道;符合调解的案例,进入调解程序,调解达成协议,由法官进行司法确认,产生法律效力;必须走诉讼渠道的个案,法官志愿者和律师志愿者及时跟进,提供各项必要的帮助和法律服务。

  未雨绸缪 关口前移“防未病”

  在“6+1”模式下,调委会成员不仅“一对一”开展家庭矛盾调解工作,还以小组活动、集体讲座为主要形式,开展婚前教育引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离婚调适辅导、婚姻法规知识普及等服务,涉及婚前、婚中、婚后等不同婚姻状况时期,既“治已病”又“防未病”。

  “而随着社会发展,情感纠葛问题已经是当前社会,尤其是青年男女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余仁桂表示,随着志愿者的不断加入,调委会已经不仅仅只针对婚姻关系提供服务,它同时也给婚前男女情感问题提供了一个倾诉和调和的重要平台。

  在情感方面遇有问题或是需要帮助的人士,可以通过调委会与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建立联系,通过双向沟通化解心中的情感纠葛。截至目前,调委会的服务热线已接听各类情感咨询1000多人次。

  依托市婚登中心,调委会还前移工作关口,将婚姻登记和婚育文化有机融合,在进行服务的同时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良好的婚育新风。同时将工作重心下沉,不定期组织志愿者深入机关、社区举办幸福婚姻讲座、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广泛开展“最美家庭”评选、“五好家庭”创建、好家风好家教巡讲,邀请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倡导和谐幸福的家庭关系。

  自调委会成立以来,共开展宪法、婚姻法、民法典等各类大型普法宣传活动21场,举办婚姻家庭线上公益微课、线下公益讲座24场,受益群众达7070人次。

  通过“6+1”模式,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已成为三明市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成为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的一个关口。调委会成立近两年以来,调委会已接受各类咨询3464人次,共受理调解婚姻家庭纠纷982对,其中432对调解成功放弃离婚,调解成功率为44%,实现了“维权+”的放大效应。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