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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化介入侦查精准起诉 “技术流”固定证据突破障碍
安徽检察“内外兼修”斩断网络犯罪链条
发布时间:2021-04-09 19:30 星期五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范天娇

  “我是某公安局的张警官,你涉嫌洗黑钱,将冻结你的银行账户。”

  “你好,我是某银行客服的工作人员,你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涉嫌重大刑事案件。”

  ……

  对于这样的电信诈骗“开场白”,很多人并不陌生,但依然有人会上当受骗,而且上当的人还越来越多。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占比仍居高位,特别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增幅明显。安徽作为科技创新大省,高新企业不断集聚、信息科技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形势也更加严峻。

  面对涉网犯罪的新特点、新形势,安徽省检察机关改变传统打击模式,推进团队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刑事检察与检察技术的深度融合,以更高质量的办案和监督,对涉网案件精准打击、合力攻坚,在惩治网络犯罪的同时,促进网络空间依法治理。

  把好案件“证据关” 提高起诉精准度

  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上游伴生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购买银行卡身份证等“黑手”,下游诱发非法使用“伪基站”“黑广播”设备以及帮助转移赃款等活动,牵扯的往往是一条体量庞大、四通八达的犯罪产业链条。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简单、易效仿,且成本低、收益大,此类犯罪高发多发,通常与其他违法活动分工合作,相互交织,易形成以电信网络诈骗为核心犯罪的‘产业链’上下游犯罪利益联合体。”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潘颖告诉记者,在犯罪链条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增幅明显,特别是“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人数近年来首次位列全省前十。

  电信网络犯罪由于不受时空限制,常常是跨境跨区域作案,作案目标十分广泛。潘颖介绍说,涉网犯罪团伙作案现象突出,实施“公司化”管理,多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选择远程操控、人机分离。这样一来,行为人性别、年龄、职业身份不具有限定性,侵害对象已经向全年龄段覆盖,且资金流向非常复杂。

  如果照搬传统的办案模式,显然不适应打击涉网犯罪新需要。安徽检察机关及时调整“技战法”,在提前介入,把好案件“证据关”的同时,做到精准起诉,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

  安徽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俊萍介绍说,对于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提前介入,对案件证据标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提出引导侦查建议,并主动作为,通过前往外地自行复核关键证据、走访犯罪现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方式,增强案件证据体系的完整性,力争实现对侦查活动的被动、静态、事后监督方式向主动、动态、同步监督方式转变。

  针对电信网络犯罪涉及罪名多、案件定性复杂等问题,检察机关加强对新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注重对网络犯罪证据合法性、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层级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参与程度、作用大小、主观故意、被害人的损失数额、证据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清晰呈现犯罪模式、案件脉络,为开庭审理打下良好基础。

  “办案过程中,我们还实行分层级处理,对大学生、老年人等主观恶意不大、涉案程度不深的特殊群体一般不捕不诉,把握好宽严相济原则,实现三个效果统一。”潘颖说。

  组建专业办案团队 强化技术融合

  2020年12月,淮北市“7·12”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各被告人分别被以诈骗罪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这一犯罪团伙以投资虚拟货币DCRC、SOOT等为诱饵,先后骗取全国各地100余人3000余万元。”说起这起案件办理经过,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记忆犹新:“案发后,检察院指派干警提前介入该案,组成办案团队,大家在几百个G的海量电子数据中抽丝剥茧,最终形成的审查报告多达几百页纸。”

  与其他类型案件不同,网络犯罪作案过程技术化程度较高,检察机关往往与高智商犯罪分子在网络世界里无形“过招”。

  “从办案情况看,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被用于实施网络犯罪的各环节,且作案现场虚拟化,行为人只需要通过网络与被害人联系,‘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没有具体的现场痕迹物证可查,取证、鉴定、定性等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潘颖说。

  对此,安徽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邀请专家对技术问题进行鉴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辅助,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培养复合型人才。在办理网络直播“刷礼物”“话术”诈骗等新类型案件时,定远县人民检察院的网络信息犯罪专业办案团队就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组织侦查机关联合开展案情分析研判会,全面对已有线索和类案规律研判梳理,还就强化远程勘验、电子证据提取、细化讯问内容、规范笔录制作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案件侦办、捕诉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抽调有经验、办案能力强、业务素养高的检察干警组成办案团队,首批成员都是计算机应用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他们平时都分散在各自岗位,一旦遇到涉网疑难案件随时集结,合力攻坚。”定远县检察院检察长雍自明说,该院还寻求刑事检察与检察技术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在证据采集、检验、鉴定中发挥的重要功能,进一步完善网络犯罪证据链条,目前起诉至法院的网络犯罪案件全部获得有罪判决。

  全省检察机关不断修内功、强外力,一年来共批捕电信网络犯罪1326件2088人,起诉1476件4979人,通过延伸触角、大胆实践,逐渐摸索出一条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新路”。

  前端全方位预防 后端全链条打击

  据公开数据显示,我国网络犯罪数量已占犯罪总数的三分之一,且每年以30%左右的幅度增加,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不容忽视的是,在犯罪事实证据和法律认定上,存在诸多实务操作难点,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新的挑战。

  记者采访办案检察官了解到,难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在办案能力上,网络犯罪案件包含大量数字信息需要整理分析,而大部分办案人员欠缺网络计算机等专业知识;二是在事实证据上,由于犯罪事实片段化、资金流向复杂迅速以及被害人分散等因素,导致核查证据缓慢、固定证据困难、追赃挽损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在适用法律上,电信网络犯罪可能多个行为损害多个法益,也可能一个行为同时损害不同法益,加上跨域大、人数多,带来认定处断复杂、管辖权争议大、数额认定易偏差等问题;四是在社会效果上,部分地区入罪门槛较低,查处下游犯罪和初犯、偶犯、帮助犯多,查处上游犯罪、主犯、“卡头”少;法治宣传方式和速度没有跟上网络犯罪手段的更新迭代,群众防诈骗风险意识仍然不高。

  面对这些困难,安徽检察机关主动迎难而上,多家受访检察院告诉记者,结合办案实践,将从五个方面提升前端预防犯罪、后端全链条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类案引导,强化办案能力。加强对新类型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研判,在证据证明和责任认定方面,深入理解和运用现有解释规定,鼓励各地区先行先试。安徽省检察院针对各地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编撰司法适用指南,供系统内交流。

  ——培养复合人才,建立办案团队。建议根据国务院联席办和最高检工作方案要求,尽快筹建网络信息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和网络犯罪指导组,加强与检察技术部门、高校、高检院理论研究所合作,邀请专家对专门技术性问题进行鉴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辅导。

  ——斩断利益链条,形成司法打击合力。协同公安机关依法对网络犯罪赃款赃物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对违法所得及其孳息要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注重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司法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标准,建立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工作机制,杜绝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依法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最大限度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加强协作配合,构建综合性防护体系。探索建立跨省、市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搭建司法、通信、金融作战平台,建立三方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促进通信、金融部门协助司法机关办案,简化对涉案可疑账号的监控、查询、冻结等手续。切实提高搜集电子数据的技术水平,加强数据合作,突破技术障碍。探索建立网络犯罪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对网络非正常转账、集中提现、资金密集往来等情形进行监测预警。

  ——转化办案成果,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监管薄弱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管理、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推动互联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创新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手段和方式,积极开展预防电信网络犯罪宣传活动和舆论引导工作,增强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