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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建立联动长效机制
行政刑事同步破解打击环境犯罪“四难”
发布时间:2021-03-30 16:24 星期二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韩宇

  2020年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生态环境矿产领域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宣判,主犯李林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实现了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案件零突破。

  这起案件在诉讼前的迅速侦破,要得益于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探索建立的“生态环境+公安”执法模式。从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到将案件线索按“执法衔接配合工作规范”移交至公安机关仅用时18个小时。

  全国扫黑办第5特派督导组组长林鲁波调研后认为,包头市“生态环境+公安”执法模式,实现了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无缝对接、联勤联动,使生态环境执法更加快捷、规范、高效,为破解生态环境执法顽瘴痼疾、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提供了坚实保障。

  建立联动长效机制

  为有效破解生态环境执法难,2017年11月27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公安”行政刑事同步的联动执法模式应运而生。

  “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实际,我们不仅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还配套制定了《生态环境污染紧急案件联合调查办法》《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办法》《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会商督办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4项制度。”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陆介绍。

  2018年初,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拉开帷幕。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顺势而为,根据专项斗争要求对《方案》进行修订,加入了“建立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核查反馈长效机制”等内容,同时配套建立了线索摸排与日常执法同步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线索常态化分析、疑似线索移交回执备案、核查结果动态反馈等长效机制,为强化生态环境与公安部门的有效衔接联动,提高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打击与乱象治理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包头市生态环境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2017年至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记录1317条,涉黑涉恶线索23条,目前已全部办结。

  破解“四难”提升效能

  在林鲁波看来,包头市“生态环境+公安”执法模式有效破解了进门难、取证难、处置难、追查难的“四难”问题,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过去,有的违法企业拒绝现场检查,而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缺少强制手段。对一些严重破坏环境案件,如果不及时启动司法程序,往往会错过最佳处置时机,难以让违法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此外,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经常遇到妨碍公务,甚至遭到人身攻击等暴力抗法现象,加之偷排偷放污染物作案手段日益隐蔽,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手段和措施有限,难以及时有效查处严重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强说,如今,通过“生态环境+公安”执法模式,上述问题迎刃而解。

  尤其是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后,包头市“生态环境+公安”执法模式工作效能愈加提升,先后开展的“环保利剑”“昆仑行动”等专项联动执法成效凸显。

  据统计,包头市已侦办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多为在生产过程中排放不达标污水以及倾倒、存放有害废料,均以污染环境罪进行立案侦查。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侦破环境领域刑事案件18起,查处环境领域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12起。

  科技助力“行业清源”

  依托“生态环境+公安”执法模式,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先后投入560余万元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配齐移动执法终端设备612件(套),完善视频监控+在线监控+车载GPS+12369热线+24小时举报“五网合一”的环境监管调度指挥中心,开发建设生态环境执法平台、在线预警平台和应急管理平台3个手机终端App,实现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能化。

  在强大的科技支撑下,包头市结合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清源”开展工作。经排查,2020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共存在环评项目乱编乱建、排污单位乱排乱放、固体废物乱堆乱埋、“散乱污”企业治理、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等问题共计126项。

  目前,包头市126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各项专项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行业清源”既定目标基本完成。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