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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引领改革发展
海南探索与自贸港相适应涉外法治体系
发布时间:2021-02-09 05:50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1月16日上午,海南省三亚市凤凰公证处正式成立凤凰跨境跨域家事法律服务协作中心,对标国际规则惯例,为跨境跨域家庭事务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这是海南全省上下不断开拓涉外法律服务,探索与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引领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一个剪影。

近年来,海南各政法部门着眼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抓手,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跨区域集中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庭,在全国率先实现涉外公证业务全域放开,创新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涉外律师服务,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涉外法治的“海南经验”。

创设“立审执”一体化涉外法庭

去年农历大年初十,上班第一天,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就HUANG某(加拿大公民)与海南某公司、王某、谭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召开线上庭前会议。

这是海南法院在疫情期间首次使用互联网审判庭审理案件,该案在线上庭前会议召开后一周内即调解结案,中外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9年9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挂牌成立。”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表示,这是全国首家省级跨区域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按照南北分工原则分别管辖海南全省标的额5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及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是我国首个“立、审、执”一体化、跨区域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法庭按照法院雏形设立,具有独立编制和办公场所,实行“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模式,可独立完成涉外民商事案件立案、审判和执行。

同时,引入香港调解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调解机构,创设全国首个专门用于化解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在线多元化解平台——海南涉外民商事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形成线上线下便利化司法调解机制,探索一站式纠纷解决方式,实现跨境调解涉外民商事案件。

截至去年底,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共受理案件1518件,结案1250件,无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涉及美国、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涉及多个法域、多种类型,案件涵盖债权转让、技术合同纠纷、涉外仲裁协议效力、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等,海南法院国际司法公信力大大提升。

2020年,海南高院创设“立审执”一体化涉外民商事法庭,入选海南省第六批制度创新案例并获得首届海南省改革与制度创新奖二等奖。

创新专业化国际化涉外法律服务

2019年12月17日,华商萧一峰(海口)联营律师事务所揭牌,这是我国首家琼港联营律师事务所。同年4月18日,澳大利亚邱氏律师事务所驻海口代表处成立,这是海南首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

这主要得益于海南在借鉴先进自由贸易港法律服务经验的基础上,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在执业范围、组织形式、准入门槛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根据修订后的条例,首创实施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实行公司化管理,允许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制律师事务所。”海南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表示,还新增了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海南代表机构、港澳与海南合伙联营律所等新的组织形式,在律所组织形式上实现重大突破。

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文彬称,他们拓展了境外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吸引大量外国和我国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来琼执业。引进金杜等具有一流涉外法律服务专业水平的国内大所在海南办分所。制定《海南省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实施办法》等4个配套办法,构建“1+4+N”涉外法律服务制度体系,提升海南自贸港涉外法律服务水平。2020年12月,“创新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涉外律师服务”入选第十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

“在这里我感受到了一流的服务和家的温暖,谢谢你们。”2020年1月21日17点左右,在三亚工作的格鲁吉亚商人Mikhail夫妇来到凤凰公证处,急需办理委托公证。公证员热情接待,加班受理并当场出具公证文书。

公证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前置性预防法律制度。海南省司法厅积极协调并争取司法部批复同意,明确自2019年9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现涉外公证业务全域放开,建构全岛同城化涉外公证服务模式。

涉外公证实现全省通办后,业务办理不再受属地管理限制,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大为提高,一方面有效承接快速增长的民间涉外公证业务,另一方面为落地免签后新增的外国驻华驻琼机构公证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2018年挂牌的海南国际仲裁院实行以理事会为主导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由省政府从相关领域知名人士中聘任,其中境外人士不少于三分之一,引入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仲裁员、调解员,努力把海南打造成为新时代仲裁改革的标杆和国际仲裁的高地。

创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海南样本

“有一宗我庭受理的涉外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选择你中心作为调解机构……”去年6月,受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委托,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对涉港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

收到委托后,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随即指定专业调解员组织分处海口、香港两地的双方当事人开展远程调解,在调解员精心调解下,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随着海南自贸港深入推进,海南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投资等商事交往日益密切,国际商事争端随之增加。

2020年6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海南省多元化解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建立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海南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多元化国际商事调解组织。目前,海南成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4家,分别是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海南调解中心。

据了解,海南4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注重与各级法院、海南国际仲裁院等部门及境内外商事调解组织交流合作,实现“调解+仲裁、调解+诉讼、国内调解+涉外调解”无缝对接,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目前,全省4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调解员均采取聘用制,共选聘调解员676名,其中境外180名,既有退休法官、资深律师,又有港澳和国外人士。

责任编辑:刘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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