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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人民性切实贯穿于案管工作的始终
发布时间:2020-12-04 22:30 星期五
来源:法制网

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政治属性,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应贯穿到各项检察监督工作的始终。作为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部门,处在检察工作监督管理的枢纽和对外的窗口,更应提高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站位,切实做到爱民、亲民、为民。本文结合南郑案管工作实际,就如何在履行案管职责中充分体现、实现人民性的检察理念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教育培训,建一支亲民的过硬案管队伍

要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切实加强案管队伍建设,选优配

强案管人员,不断加强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岗位练兵,精心打造一支亲民爱民为民的过硬的案件管理队伍。一是提升接待水平,展示窗口形象。案件管理中心对外负责日常接待公安机关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要将提升接待水平作为创新案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要进一步规范接待着装和规范接待用语,用整洁的仪容、温暖的笑容、抖擞的精神展现出案管窗口队伍的良好风貌,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做到接待用语文明、礼貌、亲和、诚恳,用真诚的语言、热情的态度拉近检察机关同群众的距离,认真做好每个细节。案管人员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经常性保持案管大厅干净整洁,随时展示出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窗口形象。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权益。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律师接待、窗口服务的规范意见。继续加强同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律师权益保护机制,建立良好的检律互动关系,畅通律师反映问题的渠道,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建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制度,把律师权利保障的落实情况纳入案管部门结案审核的内容,重点监督办案部门是否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是否依法及时办理、是否超法定范围进行审批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定期通报,促进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二、加强监督管理,全面促进依法为民规范执法

1、深入推进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要充分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流程监控,做到案件流转到哪个环节,流程监控就到哪个环节,实现对案件的“全面、全程、实时、动态”监督。重点围绕是否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是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司法措施和关键环节,以及是否滥用退回补充侦查等延长、重新计算办案期限的规定,是否依法、规范、及时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时监管。要把个案监管与突出问题治理相结合,对在流程监控中发现的比较集中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及时督促业务部门纠正。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作用,对于业务部门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情况进行严格把控和定期巡查,加大对重点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的督查力度,切实提升风险预警工作水平。

2、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常态机制,特别要加强对捕后撤案和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刑事赔偿等案件的逐案剖析。要把对办案部门所办案件的随机抽查和对重点案件的逐案评查纳入案管部门的日常工作,要把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与部门、个人的荣誉、奖惩挂钩,做到激励和惩处相结合。要注重提升评查的内涵与层次,切实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规范司法的高度来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建立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等工作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督促办案部门整改;对于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促进建章立制;对于评查中发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办案线索的,要向检察长报告,需要追究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要将案件质量评查与业务考评、执法规范化建设、业务指导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大评查结果的运用力度,推进评查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检察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大业务数据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信息源头填录问题,下大力气整治数据上掺水分、弄虚作假的现象;针对严重异常数据的情况开展专项统计核查,发挥统计监督功能,及时纠正业务不规范行为;根据工作重点和工作实际,不断优化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模式,着力加强专题性、评价性分析,并探索建立重大业务态势分析课题制,努力形成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分析精品,为领导决策服好务。

三、加强检务公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权知情权

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核心内容,是在互联网上展现检察机关形象、传播正能量的新阵地。案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公开的日常巡查和定期通报制度,推动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公开案件信息。要妥善解决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发布不规范、案件信息表述过于简单、以普通刑事案件替代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擅自缩小公开范围、不敢发布和延迟案件信息公开等问题,提高案件信息公开质量。要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全面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件管理岗位查询相结合的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的轨道。(南郑区人民检察院 龙阳春)

责任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