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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系列评论之二
发布时间:2020-11-21 05:00 星期六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评论

□ 法治日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形成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确保民法典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讲清楚民法典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在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只要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始终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建设的受益者和推动力量,全面依法治国就一定能获得源源不竭的前进动力,不断取得新成绩、铸就新辉煌。

责任编辑:刘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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