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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交出法治政府建设高分答卷
发布时间:2020-11-15 16:48 星期日
来源:经济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批涉及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添法治“底色”,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法治保障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成效显著,全面依法治国迈出新的步伐。

近年来,我国加大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推进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完善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要以立法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制定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明确规定了负面清单管理、保护知识产权等。与之配套的实施条例、司法解释同步实施,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此,民营企业感受最为切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

稳定预期,弘扬企业家精神,安全是基本保障。这些年,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密集出台。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得以依法纠正,张文中、顾雏军等人都在再审改判中重获公平正义,这就是要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据最高人民法院今年7月数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国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190件237人,其中再审全案改判无罪68件94人,部分改判无罪122件143人。

人民法院一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保障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家在创业、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制度,做到遵纪守法、坚守底线。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需要立法、司法、执法、行政等部门一起发力,共同保障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

2019年2月23日起,浙江省金华市启动全面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的地级城市,在金华市域内,凡是需要群众、企业自己去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开具的证明,一律取消。

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化之举,是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政府治理的重大举措,更是一场以人民为中心,从理念、制度到作风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

为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司法部部署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2019年5月,司法部印发方案,确定在天津、河北、辽宁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通过积极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探索,切实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明显成效。今年是《纲要》的收官之年,各地正全力交出法治政府建设高分答卷。(记者 李万祥)

责任编辑:乔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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