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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宣传普及《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0-11-10 16:24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亚东 通讯员 侯宗荣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抓好《民法典》学习贯彻,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并积极宣传《民法典》,迅速掀起《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热潮。

组织周密计划,全院营造学习氛围。该院制定《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为院内每位干警购买民法典单行本,集体采购民法典解读书籍、网络培训课程。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引领作用;干警认真学习民法典、阅览书籍、观看民法典培训讲座、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讨论会,自2020年6月起,全院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凝聚普法合力,部门联动深入宣传。10月间,为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该院联合永泰县司法局,先后深入嵩口镇、同安镇、葛岭镇,通过发放1000余份民法典宣传材料、悬挂主题横幅、展出5份“以案释法”主题展板、提供法律咨询、入商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和商铺店主宣传民法典中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夫妻共同债务、高空抛物等热点问题。“我于今年二月份在网络上购买了一台制作面条的机器,买回来由于机器的设计不合理,我的手被割断了两个手指,我可以要求淘宝商家赔偿么?”“我的儿子在葛岭某房产承包了一个项目,花费20余万元,但忘记了签合同,后来该房地产拒不支付我们的报酬,我们要怎么追讨款项呢?”“去年我借给我的朋友2万元,并约定利息为2分/月,偿还几个月的利息后,他就拒不支付剩余利息,连本金都不还给我,我要怎么办呢?”民众认真阅读宣传册上的法律知识,积极就生活中遇到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法律问题提出咨询,干警们积极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教育实效。为推动《民法典》进校园,该院先后走进永泰二中、同安中学、葛岭中学,为600余名学校的学生开展了三场生动的普法讲座。讲座中,检察干警引用日常工作中的真实案例,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民法典》中有关条文进行讲解阐述。“7岁的小明可以单独一个人到商铺买东西吗?”“未满16周岁的中学生骑电动车撞伤行人,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人遭遇性侵该怎么办?”检察干警还通过互动小问题,调动学生学法的积极性,现场气氛热烈,学生们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兴致盎然的学生们回答问题后,不仅收获了小礼品,而且让他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该院还依托新媒体平台,组织8名干警拍摄民法典宣传视频,聚焦民法典新设立的居住权制度,通过抖音公众号向大众推送民法典知识。

民法典关乎我们的一生一世,永泰县检察院不仅自身积极学习民法典,更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打开了《民法典》的知晓度,让文本上的《民法典》真正“活”起来,“落”下去,加强了群众及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社会各界体会到遵法、守法、用法的意义。

责任编辑:乔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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