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法治网专题>>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把案件审判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发布时间:2020-09-08 07:58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制图/李晓军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是整个社会对于权利保护的需求日益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法典的出台,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宇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民事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日臻丰富和成熟,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水到渠成。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把民法典规定融入到自身工作中,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和发展完善。

“需要强调的是,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级司法机关在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同时,还应注重结合个案,开展以案释法,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民法典走进人民群众心里。”刘红宇说。

全面保护民事权利

刘红宇在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深切体会到,我国以单行法为主的民事法律制度体系对于民事权利的保障并不全面,各单行法之间屡有冲突和遗漏导致法律经常“修修补补”。

“如今,民法典的编纂完成,让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民法典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建立了内容全面、体系周延、层次清晰的民事权利体系,民事权利有了更全面的保障,全面保护民事权利的时代已经到来。”刘红宇说。

不仅如此,民法典的颁布还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法典的体例让整个法律体系更加稳定,使得人民群众对自己的权利和所从事民商事活动有了更为合理、稳定的结果预期,对未来更有信心、更有安全感。

刘红宇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势必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拥护。

结合个案开展普法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法律之所以被人民群众所信仰,不仅源于国家强制力,更因为法律还包含着情感、信仰,承载着人类对正义的诉求。而这些情感、信仰和对正义的诉求,都体现在一个个司法案例中。可以说,个案是法治的风向标。”刘红宇说。

作为执业律师和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一直关注司法个案对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引领作用,对人民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动作用。

“一个好的案例,不仅可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执法尺度,规范司法行为,指导司法实践,还可以倡导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法治理念,教育民众,净化风气,营造良好氛围。”刘红宇说。

刘红宇认为,在民法典施行后,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注重结合个案,以案释法,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根本要求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体现公平正义精神,充分发挥司法的权利保障、平息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功能,统筹兼顾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引领整个社会的行为导向,为公民提供行为指南,切实把案件审判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努力让全社会每一个人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从而推动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在人民群众中坚定树牢对法治的信仰。

完善相关配套立法

民法典使基本的、重要的民事法律规范定于一尊,取熔经意,自铸伟辞,所作的突破和创新值得称道,但是,在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代社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显然无法涵盖现实生活中民事活动的方方面面,在今后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考验也令人瞩目。

“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刘红宇认为,民法典的颁布,并非尘埃落定、一劳永逸,相反这更有可能开启一段新的探索之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因此,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要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关注和研究,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推动构建更为科学完备的民事法律和实施体系。”刘红宇说。

责任编辑:冀春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