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法治网专题>>
为“少年的你”保驾护航 张军送来“民法典大礼包”
发布时间:2020-09-05 17:58 星期六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赵颖 

民法典的颁布,对未成年人有什么影响?“老人倒地扶不扶、遇见小偷追不追、人掉水里救不救”?如遭遇校园欺凌、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你该怎么办?

9月4日下午,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第三次走进北京二中开讲法治课。

9月4日,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为学生们送上了一份特殊的“开学礼物”——一堂生动的普法“云课堂”,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引导学生们增强法治观念,远离犯罪,同时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是一部百科全书 

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法典规定了每个人从呱呱坠地到结婚生子、死亡,从柴米油盐到衣食住行的权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法”与“法典”的一字之差,凸显了民法典的庞大与厚重。

民法典的基本价值和理念是什么,立法的宗旨、目的又是什么?

“首先,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张军说,“民法典第1条开宗明义地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其中,成为民法的基本准则。民法典凝聚了中华民族共同意志,体现了新时代核心价值,是我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向同学们赠送法律书籍。

其次,引导人们诚实守信。“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家无信不和,国无信则衰。”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张军叮嘱说:“同学们,诚信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品格,不管是在学校读书,还是将来参加工作走向社会,都要做到诚实守信,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再次,引导人们坚守公平正义。近年来“老人倒地扶不扶、遇见小偷追不追、碰到抢劫管不管、人掉水里救不救”,不时成为社会热点。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183条还规定了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与补偿办法,见义勇为的施救者受到了损害,被救者应当给予补偿。

张军表示,这两条免责条款将彻底解决助人为乐者的后顾之忧,为见义勇为者可能遭遇的风险撑起了法律上的“防护网”,消除了人们对“扶还是不扶”“要不要救”的顾虑。如果救了别人、伤了自己,救不白救、伤也不白伤。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向同学们赠送法律书籍。

第四,引导人们厉行节约、保护环境。民法典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要切实加强引导和管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良好美德。”张军语重心长地说:“同学们,‘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一粥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民法典的明确规定,都要求我们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对未成年人全天候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

扫码买一瓶饮料,是签约履约行为;乘地铁或公交车,是与地铁或公交订立并履行运输合同的过程;用手机下载APP,就签订一份授权的格式合同等,民事行为无处不在,是人们学习、生活的基础活动。民法典格外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专门设立各种特殊保护规定,将“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实现对未成年人全天候的保障。

张军表示,民法典首次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被称为最大的创新和亮点之一。根据民法典第990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人们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张军说:“大家要自觉养成保护个人信息、不得侵犯、泄露他人信息的意识,防止自己被侵害和有意无意的侵权违法。”

北京市平谷中学分会场(学校供图)

“天下之本在家”。家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也是人生起步、成长的摇篮。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民法典第1043条对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作了规定。

生活中,有的同学为了得到心仪的手机、iPad、电脑等,背着家长通过网贷平台借款。还钱的时候,对方却要求翻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还款金额。

近年来,检察机关对“校园贷”案件予以严厉打击,民法典针对实际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出回应。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行为,要求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将原最高利率36%修订为15.4%,超出视为高利贷。

张军指出,“校园贷”离我们并不远,大家要自觉养成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不要过于追求物质消费、盲目攀比,更要防止陷入各种非法消费借贷的陷阱。

多方协作形成合力

保护好“少年的你”

前段时间,一部名为《隐秘的角落》的网剧大热,除了爬山梗红极一时,几位未成年人的走向也引发很多人的共情和思考,怎样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帮助和保护,让孩子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民法典制定了哪些民事法律制度,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如何用好民法典,共同保护好“少年的你”?

民法典对监护和法定代理人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结合此次疫情防疫工作,民法典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第34条第4款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这就解除了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后顾之忧。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第一小学分会场(学校供图)

综合运用民法和刑事保护方式,预防和惩戒恶性校园欺凌、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8609人,提起公诉13430人。

“同学们要增强防范意识,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学校、警方报告。”张军介绍说,最高检深入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8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现难、发现晚等问题. 

民法典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这一现定给了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比一般为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更长,立法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也为性侵未成年人筑起了安全屏障。

“天下难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张军说:“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将多措并举,不折不扣把实施民法典贯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与老师、广大同学和家长们一起,共同守护、见证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培养成未来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材。”

(程丁 钟心宇 摄)

责任编辑:方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