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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开启我国公民权利保护新时代
访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市长陈晏
发布时间:2020-05-26 11:00 星期二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王鹤霖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也是一个民族精神文化的集中体现。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

“提交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市长陈晏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陈晏表示,编纂民法典,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编纂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代法学家的梦想。”陈晏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事立法以婚姻法为开篇,开启了全新的进程。改革开放后,以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的制定为标志,我国民事立法速度加快、种类完善、科学有效。

民法典草案由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2017年制定的民法总则“合体”而成,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构建了内容集中、体系分明、价值统一的统一法典,凝聚着多年来立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心血。比如,民法总则是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如今又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结合,并作适当调整等。

“民法典草案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重构了我国民法的价值体系,确立了明确的价值导向,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陈晏介绍说,在总则部分,鲜明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立法目的;在分编中,将家风等婚姻家庭观念作为婚姻家庭编草案的原则性规定等等。他表示,民法典草案从抽象地规定公序良俗,到具体地要求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用一个个法条映照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

陈晏说,民法典草案充分体现了人民意愿,特别是人格权的单独成编,回应了当前人格权保护的各种挑战,成为民法典草案最大亮点。

同时,他认为,民法典草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民事领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不断实现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格权单独成编,落实了宪法关于“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要求,弥补了以前某些法律条款“重物轻人”的立法缺陷。

此外,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草案都作出了回应,比如,明确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新增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反通知规则,对于“霸座”“霸铺”甚至抢夺方向盘等不文明的乘坐行为,明确规定了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运,等等。可以说,民法典草案,体现了人民需求,保障了人民权益,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民法典的编纂、颁布和实施,是中国法治健全完善的重要标识,更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布局。

为此,陈晏介绍说,民法典经大会表决通过后,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以良法保障善治。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深化对民法典内涵的认识,引导全市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更好凝聚强大合力,坚决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责任编辑:冀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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