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的悲剧与出路
--从土地行政管理理念到政府行政理念的辨证分析
[内容提要]"公地"是人类赖依生存与提高生活质量的公共资源。"公地悲剧"源于公共资源的私人利用方式。"公地悲剧",并不等于公有制的悲剧。相反,"公地"私有化缺乏正当的理由。人类可以确立劳动的"添附"(劳动财产)为私有;但人类赖以存在的"公地",却不能私有。"公地"的公有制可以在改革传统的政府主导(或控制)型的实现方式的前提下,创造灵活多样的实现方式,如受益人自主组织型的实现方式。但不管何种形式,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始终是完善公有制的关键所在。关键词"公地悲剧" 公有制制度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传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践,导致了生产力的贫困;而我国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存在诸多限制的土地使用权承包制度,还没有能够使广大农民走向富裕。在反思的声音中,不乏私有化的"呼号"。但是,有一个现实我们必须注意:那就是发达的个私经济、自利的集体承包经济,却使我国的江河湖泊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污染。个人承包的小煤窑、小油井、小矿山,不仅导致了环境的污染,并且由于技术和管理的落后,公共资源的开发浪费严重、事故濒发。而小岛屿、小景点的私人开发利用,同样存在着诸多问题。也许,地方政府眼前的GDP指标涨了,但更长远的利益被糟蹋了。
针对思想界的或明或暗的"私有化"的吁请者或同情者,针对我国公共资源经济在实践中遇到的困境,我们是否可以从"公地悲剧"发生机理的角度,探讨公共经济制度的实现理路。这样的探讨,可能真理的成份不多,也许谬误还不少,但是,意义总是有的。一如亚当·斯密所说:"最能促进公益精神的当首推政治研究--对国民政府的各个系统以及它们利弊的研究,对我们自己国家的宪法、国家对外国的地位、利益,国家的贸易、防务,国家面临的不利因素,国家有可能遇到的危险,以及如何消除不利因素,如何避免危险的发生这样一些方面的研究。因此,如果有关政治论文的研究是公正、合理和适用的话,那它们在所有的研究作品中就是富有实用价值的。甚至它们当中最不充分和最糟糕的那些也并非毫无用处。它们至少有助于唤起人的社会热情,鼓励他们去寻求增进社会幸福的手段。"179而说到生物学家哈丁的"公地悲剧"或曰"公有资源的灾难",那是对个人在利用公共资源时存有私心的确证,也是对公共资源前景堪忧的揭示。"公地悲剧",展现的是一幅私人利用免费午餐时的狼狈景象--无休止地掠夺。"悲剧"的意义就在于此。正如哲学家怀特海认为,戏剧悲剧的本质不是不幸福。悲剧存在于无休止地追求事业的庄重之中。180
根据哈丁的讨论,结合我们对挣扎在生活磨难中的人们的理解,"公地悲剧"的发生机理似乎可以这样来理解:勤劳的人为个人的生机而算计,在一番忽视远期利益的计算后,开始为眼前利益而"杀鸡取卵",没有规则,没有产权制度,没有强制,最后,导致公共财产--那个人们赖依生存的摇篮的崩溃。181
尽管"公地悲剧"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的断言: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182尽管人心作为客观文化的反映具有传承与理性凝结(李泽厚语)的特征,但是,鉴于人心的历史性与唯物性,"公地悲剧"仍然只应看作是历史的产物,并非绝对的必然。一方面,人性自私,如果指人本就"需要",这是对的;如果指人本就"损人利己",则是牵强的。处于父系氏族社会的我国南方山地民族独龙族,共同劳动,共同开荒,平均分配。独龙村寨内,贫富差距极小,余粮户有义务接济缺粮户人老弱孤寡由大家抚养。过往客人不论是否认识,都可进某家吃宿,不要付报酬。个人杀猪宰牛,要分给同寨的人吃。183而作为母系的爱斯基摩人,为了生活有时是为了减轻负担,老人可以自杀。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生活在底欧米德岛上的猎手谈到最后是怎样的情况下杀死他父亲的。他的父亲已值暮年,一日不如一日,他再不能像其他成员那样对团体有所贡献了。所以,要求儿子杀死自己,他叫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小男孩使劲地将他的一把大猎刀磨快。随后指着他胸部容易刺进的部位,让他儿子一刺,第一次儿子将刀插得不太准,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老父亲带着严厉和忍耐的情感说道:"孩子,再高一点。"第二刀很准,可怜的父亲就去见上帝了。184另一方面,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公地悲剧"的发生,实乃是缺乏有效约束的个人,在寻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时的不理性的见证。理性的"经济人"其实并不理性,看似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实质追求的是近期利益,如同盲人摸象,进退失据,顾前不顾后,最后会导致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连生计都难以为继。
179 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余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年版,第205 页。
180 参见:A.N.Whitehead,Science and Moden
world,New york:Mentor,1948,p.28.
181 参见Garrett Hardin,"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Science 162(December
1968,1243-1248).
18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
年版,第48 页。
183
张冠梓:《论法的成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年版,第70 页。
应该看到,利己心不一定必然导致"公地悲剧"。"公地悲剧",也并不等于公有制的悲剧。正如我们下面将要论述的是,社会主义其实包容了人的私心,而没有对人的私心予以绝对拒斥。"公地悲剧",反映的是公共财产在私人利用时,由于规则系统缺乏约束力量,发生的竭泽而渔的场景。而公有制有着极为明确的含义:生产的社会化是其坚实的根基,共同劳动、共同分享合作的剩余是主要内容,人民当家作主的巧妙的制度安排(当然,我们必须知道,马克思不可能也不愿意对此做具体的设想。)、特别是系统的监督制度安排是公共利益的制度保障。因此,公地与公有制不同,公地利用方式的悲哀也并非必然是公有制的悲哀。
鉴于以上分析,当这个案例常常被用作批评一般公有制低效率的根据、并作为推荐私有化解决方案的论据时,人类又被盲目自大的理性欺骗了一回(提出"我思故我在"的笛卡尔恐怕是第一个被骗的)。窃以为,缺乏务实精神的中国当代学者最容易上当或依样画葫芦。
所以,本文的旨趣有两个,一是排除对私有制的盲目迷信。我国的经济改革并非只有华山一条道--私有化。我们如果把这样的"独步单方"(张五常语),仅仅看成知识分子的理论偏好,恐怕更恰当。二是要从分析"公地悲剧"的成因出发,揭示公有经济的基础及其实现的基本条件。
184 E.m.迈耶:《爱斯基摩》第138 页,转引自[美]E 霍贝尔:《原始人的法》,严存生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 年版第68 页。
二、"公地悲剧"源于公产的私人利用方式
"公地悲剧"的更准确的提法是:无节制的、开放式的、资源利用的灾难。哈丁将这一状态模型化:一个向众人开放的牧场,在其中每个牧羊人的直接利益取决于他所放牧的牲畜数量的多少。由于在缺乏约束的条件,当存在过度放牧问题时,每个牧羊人虽然明知公地会退化,但个人博弈的最优策略仍然只能是增加牲畜数量,久而久之,牧场可能彻底退化或废弃。这就是"公地悲剧"。"公地悲剧"的发生,人性的自私或不足只是一个必要的条件,而公产缺乏严格而有效的监管,是另一个必要条件。所以,"公地悲剧"并非绝对地不可避免。严格地说,它只是在某种规定和制度体系下的公有资源使用不当的灾难,即该规定和制度体系不足以制止对公产的滥用。所以,美国学者认为,公地悲剧发生的根源在于:"当个人按自己的方式处置公共资源时,真正的公地悲剧才会发生。"185就拿环境污染来说,由于治污需要成本,私人必定千方百计企图把企业成本外部化。这就是赫尔曼·E.戴利所称的"看不见的脚"。"看不见的脚"导致私人的自利不自觉地把公共利益踢成碎片。186所以,我们必须清楚--"公地悲剧"源于公产的私人利用方式。
其实,哈丁的本意也在于此。事实上,针对如何防止公地的污染,哈丁提出的对策是共同赞同的相互强制、甚至政府强制,而不是私有化(如他针对人口的增长,提出的对策是控制人口增长而不是出生证的私有化)。187因此,把"公地悲剧"看成是对公有制私有化的最好的说明,实属子虚乌有。
185 肯尼思·N.汤森:《稳定经济与命令经济》,载[美]赫尔曼·E.戴利、肯尼思·N.汤森:《珍惜地 球》,商务印书馆,2001 年版,第314 页。
186
参见赫尔曼·E.戴利:《〈走向稳态经济〉论文集绪论》,载[美]赫尔曼·E.戴利、肯尼思·N. 汤森:《珍惜地球》,商务印书馆,2001 年版,第43 页。
187
参见加勒特·哈丁:《〈公地的悲剧〉一文的再思考》,载[美]赫尔曼·E.戴利、肯尼思·N.汤森: 《珍惜地球》,商务印书馆,2001 年版,第161-172 页。
188
美国俄亥俄州的一个小城颁布一项法令:为保护市容,每家每户必须挂上窗帘,否则,不仅要被罚款,而且还得坐牢。《美一小城不挂窗帘要坐牢》,《扬子晚报》,2006 年6 月10
日A14 版。
再说,"公地"的私有化缺乏正当性。"公地",其实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是一个非常广延的概念。例如在哈丁那里,"公地悲剧"表现为:藏垢纳污之所,地力的无休止的利用,噪音污染,或者人口的过度生育等等。所以,"公地",其实是土地、空气、阳光、清净等环境因素与生态要素甚至市容。188公地,放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社群主义那里,还包括社群的道德、合作、共同的生活、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情感、共同的交往。189我们认为,无论是土地、空气、阳光、清净等环境因素与生态因素,还是社群的道德、合作、共同的生活、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情感、共同的交往,都是无法私有化的。何况,何以确立"公地"私有的正当理由呢?洛克的"先占"原则吗?一块土地,因你的在先占有,就可以成为你的私有财产吗?但是,西塞罗认为,土地,真正的、从一开始就属于每个人,先来的,后来的,男的,女的,勤劳的,懒惰的,都有份。西塞罗对此作个一个剧院的比喻:公共的土地就相当于一个剧院,剧院为到来的任何人共有。可是,由于每个人坐的地方却在特定的时空里属于那个个人,那么,剧院的容纳量满了,被排除在外的人是否意味着就无权享有了呢?格劳修斯认为,只有那些乐于抢占先机的人,才会同意:"虽然剧院为到来的任何人共有,但每个人坐的地方实际上属于他自己"。190而十六、十七世纪的西班牙国际法奠基人苏亚雷斯认为,剧院(世界)属于所有的人,那些被排除在外的人也有一种权利主张,其基础是他们可以要求别人履行挪开或腾出座位的义务。191所以,"先占"并不是私有的正当理由。那么,洛克主张的在公地上的"劳动",能否成为土地私有的理由呢?这在西方还是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问题是明显的:个人用自己拥有的劳动与不拥有的(无主的土地)相结合,为什么就能假设个人开始拥有那些原先不拥有的东西呢(土地变私有)?在这你拥有的与不拥有的结合中,为什么不假设你就因此失去了你的拥有权,即你的劳动消失在这结合的过程中?为什么不假设你只可以得到庄稼而不能得到土地的所有权呢?你的劳动一定能够使土地得到改善而不是使土地的质量变差吗?192虽然洛克竭尽全力地用先占或劳动为土地等全人类的公共财产私有化的正当性作辩护,但是,"理性"伦理原则,经不起理性的检验。
189 [美]丹尼尔·贝尔:《社群主义及其批评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 版,第47 页以下。
190
格劳修斯:《法律》,1.1.5。转引自詹姆斯·塔利:《语境中的洛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96 页。
191
参见:詹姆斯·塔利:《语境中的洛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96 页。
192 [美]戴斯·贾丁斯著《环境伦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第35 页。
另外,"公地"私有的一个很好的理由是效率。即人是有私心的。"公地"私有后,效率就提高。我们认为不一定。一个恰当的例子是,解决人口爆炸问题的方案,是生育权证的私有化呢,还是加强政府的集中控制与监管呢?哈丁的解决办法是加强政府的集中控制与监管。进一步说,效率不等于效益。效益有片面的效益与综合效益之分,也还有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之分。"公地"的效益主要存在于综合的、长远的利益之中。但"理性"经济人其实并不理性,他往往看到的是短期的、片面的效益。一座好好的煤矿,也许被私人不加珍惜的任意开采,利用的只是部分精华,浪费的可能是更多的宝贵资源。就说土地,它除了承载着产品的丰裕外,不还承载着一个社群的公共利益、民族的公共利益吗?这就是美国人讲的土地伦理。被称为"美国新环境理论的创始者"--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和环境保护主义的先驱,奥尔多·利奥波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即便是一捧泥土,它也是有生命的。"他的观点可以用这么一句话概括:"当某事物倾向于保护整体性、稳定性及生物群体的美丽时,它就是对的,是正确的;否则,它就是恶,是错误的。"193利奥波德的土地伦理要求人们:由人与生物个体转向了人与生态群落,从个体主义转向整体主义。它展现了一种土地的集体主义的开发思路。因此,这一点必须强调--"公地"的有效利用之"效",与"经济人"的高效利用之"效",迥然不同。
说远一点,当代西方现代性的矛盾与个人主义密不可分。亚当·斯密早就认为市场经济没有办法解决两极分化的问题。因为主体间性的、因互动形成的"赞同"--市场秩序本身就无法解决人与人的不平等。更兼分工使每个劳动者见识狭隘而加剧人的不平等。因为每个人只做简单的工作,让他的心思集中在局部的工作中,他的见识为此就只能变得狭隘。因而,富裕国家的人民知识不及贫穷国家的人民。在商业社会,人由于知识的贫乏,精神出现颓废,失去自己的精神家园,人变得怯弱。194结果必然是:少数人的富裕是以多数人的贫乏为前提,195给全世界提供衣着的人自己却衣衫褴褛。在现代性理论的奠基人马克斯·韦伯看来,现代性的前景也是悲凉的。因为祛魅后的个人主义,专注于经济理性,忘却了精神家园。查尔斯·泰勒虽然是现代性的吹鼓手,但泰勒本人对"现代性"同样忧心忡忡。他最为担忧的是:个人主义的片面化发展。196而改革版的私有化,其问题早已显现。正如有学者指出:"原苏东国家吃下私有化这贴'灵丹妙药',推行一系列'大私有化'和'小私有化'制度改向的措施以后,呈现的病症是血压高、手冰凉,经济一概衰退"。197
193 Aldo Leopold,"The Land Ethic",in A Sand County Almanac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Press,1949),p.262.
194 [英]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电子图书网,第二篇第二节。
195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2
年版,第272 页。
要说老百姓说私有化好,其思想根源可能在于盲目的简单对比;而学者把"公地悲剧"看成是私有化的根据,就与西方"工程经济学"(阿马蒂亚·森语)理论有关了。这种理论在阿马蒂亚·森看来,已经远离了亚当·斯密的传统。198它只考虑手段,不考虑人的价值追求,市场成了上帝。对环境而言,这种理论的后果是:在经济学家眼中,只有消费者,没有公民。对于消费者来说,环境的价值,就是日常消费,如滑雪、游乐,它由市场决定。但是,事实上,环境对于公民来说,环境有以经济学方法无法估量的价值。环境的价值就是使公民的形象高大、享受尊严,而这些利益无法在市场中用价格来表达(这是我们上文说的土地综合利益的一部分)。199再说,经济方法无法给出说明公众政策合理性的必要的信息。经济学可以度量我们保持自己的信仰的倾向趋势,但不能用它的价值来评价这些信仰,而这些评价对政策的决策是很重要的。200
三、产权制度的中道平衡--公、私互为犄角的平衡
由上看来,"公地悲剧"由私人经济的外部性造成的。"公地悲剧"不是私有化的明证。肯尼思认为,恰恰相反,只有公有制经济,在理论上才有可能消除公地悲剧或私人经济的外部性。因为"在国家既是资源的所有者,又是决策代理人的情况下,其经济活动不可能形成对其他团体的外部成本"。"201正如马歇尔·戈德曼所说:"由于社会主义社会里,所以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因此国家早晚都必须承担一切社会成本。如果每家工厂都既负担其直接经营成本,又对其社会成本负责的话,大部分的污染在工厂内部得到处理,而不必由全部人口得到承担。"202
196 Taylor,C.(1989).Sources of the self ,the Marking of the Modern Identity.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p.26
以下。
197
程恩富等主编:《11 位知名教授批评张五常》,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年版,第24 页。
198[美]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第13-14 页。
199 参见[美]戴斯·贾丁斯著《环境伦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第65 页。
200 Mark
Sagoff,"Economic Theory and Environmental
law",Michigan Law Review 79(1981),pp.1393-1419.
201 肯尼思·N.汤森:《稳定经济与命令经济》,载[美]赫尔曼·E.戴利、肯尼思·N.汤森:《珍惜地球》,商务印书馆,2001 年版,第315 页。
然而,公有制经济在实现中,既没有使外部性内化--消除外部性,也没有能够进行有效的成本--收益管理。今日思之,传统公有制之所以出现效率低下、浪费惊人,原因在于制度忽略了代理人的利己心等复杂动机,忽视了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的差别,从而使国家"代理"制度过分简单化、人治化。
我们认为,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本应包容人的私心。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理论,人之个性充分发展的思想,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这一"资产阶级法权"(见马克思《哥批》)的理论,都是强调社会主义要重视个人的私心,疏导私心,顺应私心,而不堵塞或否定人的私心。所以,辨证地讲,我们不否定要大力发展个私经济。恰恰相反,中国的市民社会需要进一步地巩固。因为正义存在于交往的程序中,而交往程序需要的几个不多的"定言命令"(哈贝马斯借用康德的实践理性概念)中,就需要公民的成熟与独立的人格。203而个人拥有财产,是其拥有人格的基础,也是权力外部制约的力量所在。
但是,由于人与社会的关系,本质上是:社会由个人构成,个人为社会规定。西方的个人主义与社群主义各执一端,实乃是对人的割裂。如果把两者结合起来,也许更符合人的现实。而只有现实的人,才是我们的理论出发点(马克思语)。自由主义重视个人的自主性,从而强调财产的人格特征,藉以制约权力,有其真理的一面;而社群主义重视人的社会"构成性",进而重视社会的共同利益,培养个人对共同体的关心,以便控制权力,同样有其合理的一面。
人用两脚走路,鸟以两翼飞翔。人类可以确立劳动的"添附"(劳动财产)为私有;但人类赖以存在的"公地",却不能私有。"公地"之为公地,因为它承载着一个社群的全方位的共同利益,这是公有制的人道基础,伦理基础。而且西方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的概念本身存在着错误:认为私人是理性的,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的。
202 Msarshall I.Goldman,"Regulirovanie
ratsional'nogo prirodopol'zovaniia,"voprosy ekonomiki(1981,no.11),p.36-37;reprinted in problems of Economics (October 1982),3.
203
参见[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年版,第4-5 页。
其实,私人或"经济人"并不理性,他面对复杂的社会现象往往也很盲目。因此,"公地"的综合利益,怎么能够通过私人的片面追求得以实现呢?所以,"公地"未必一定要走或能够走私有制的道路。其实,一国穷根的根源在于一国的产权无法高效组合。秘鲁经济学家赫尔南多·德·索托在考察了落后国家、富裕国家以后,认为穷国之所以穷,是因为产权流转不畅。204而产权具有多层次性。我们如果能够在坚持对难以私有的"公地"实现公有制,在系统的监管制度确立起来后,建立多层次的所有权权能的高效流动,重视私人对其个人利益的关切,调动个人的所有的神经,一条走出现代性困境的"林中路"(后现代主义语)也许就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样理想的实现,需要观念创新、制度创新。中国人向来就相信一个错误的观念: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无水喝。的确,奥尔森认为,"集体行动的逻辑"存在非理性的因素,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屡屡破坏公共利益。但是,他同样也勾勒了集体理性行动的条件,诸如激励、约束的规则等要件。所以,集体行动的理性之路,并未被奥尔森贴上"此路不通"的标牌。那么,在个人理性的基础上能实现公有制的集体理性吗?事实上,公有制经济只要充分地认识到并且尊重人的私心,确立立约的程序,建立约束的规则与冲突解决机制,服务于人类公共利益的公有制,就可避免尴尬或令人痛心的局面。因此,公有制的实现方式可以在改革传统的政府主导(或控制)型的国有经济的前提下,也可以创造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受益人自主组织型的实现方式。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就发现在现实中小规模公共池塘富有成效的共同利用的范例。她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一书中,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地"的退化、保护"公地"、可持续地利用"公地"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详细讨论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其中主要是:定边界;定规则;要监督;实行分级管理与分级制裁等等。205这就要求经济活动的自主性,而法律也得为经济活动留下"自由裁量"的余地。至于政府,有时可能需要放手让市民社会自主进行制度的创新。当然,政府也有责任加以引导以便:增加自主组织的初始可能性,增强人们不断进行自主组织的能力。
当然,无论是政府主导型、还是受益人自主组织型的"公地"实现方式,公有制经济都需要政府的监督。政府代表选民管理公共资产,这是选民的重托。206针对实践中涌现的代理人的背德风险导致的公有资产的低效率,加强对政府的制约恐怕是惟一的出路。然而,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权力文化,一个显而易见的特征是:权力不受人民的制约。中国需要全面培育权力受人民制约的文明。权力内在的自觉固然重要,但是,单靠权力内在的自觉制约,有效的监督恐怕难以实现。例如,一个煤矿由十多个部门管着,却还事故连连,问题多多。不由得叫人浮想翩翩207因此,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这是完善公有制的关键所在。
204 参见[秘鲁]赫尔南多·德·索托著:《资本的秘密》,王晓冬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年版,第30-50 页。
205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上海三联书店2000
年版第144-160 页。
206 参见[英]卡罗尔·哈洛,理查德·罗林斯:《法律与行政》,商务印书馆,2004,第993 页。
207
参考:《矿主自曝黑金背后官商勾结》,《扬子晚报》,2006 年6
月2 日A24 版。
所以,我国的传统的社会主义的实践,否定的只是公有制的某种实现形式。"公地悲剧"仅仅意味着公有制在范围上的调整与实现形式的完善。如果不顾生产力的要求,片面地强调"一大二公",当然错误;但如果忽视社群的共同利益,无视合作的效率,过多地偏向利己心的发挥,也并不明智。一个显见的例子是:郑州郊区马头港村,土地分散承包后,农民并没有富裕起来。在摸索中,新的村委会把农民的土地再次集中起来,走规模化、集约化的道路,利用郑州郊区的地理优势,发展"菜桌经济",集中养殖鱼、虾,发展大棚蔬菜,从而带领农民走上了小康的道路。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的成功,不同样是集体经济成功组织的一个范例?
(作者系江南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潘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