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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院“一盘棋”统筹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2-01-24 18:08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前不久,发生在辽宁省沈阳市的一起追尾事故,虽然保险公司支付了车辆维修费,但因停运损失费,前车的网约车车主孙某将事故全责方冯某诉至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鉴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办案法官利用“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实施诉前调解,仅用一个半小时就完成了全部调解程序。

目前,辽宁全省基层法院均已开通运行该平台,与交警、保险等部门联动推进,明确道交纠纷多元调解、赔偿标准,优化线上、线下解纷流程,真正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2021年,辽宁高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关键环节,全省法院“一盘棋”统筹推进。如今,全省法院通过不断加强诉讼服务、解纷执行、普法宣传等工作,让实践活动红利普惠人民群众。

科技助力 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法官您好,我是原告王某,有份材料需要交给您,作为案件的补充证据……”近日,在外出差的大连中院法官孙文英手机突然响起,电话另一头传来当事人的声音。

接到电话后,孙文英并告知对方回到大连后,将第一时间联系王某办理材料提交手续。

为有效解决法院联系法官难、缴退费难、阅卷难、查找数据难等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大连中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提升诉讼服务效能,着力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的难点痛点赌点问题。

通过科技力量让诉讼服务提质增效,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不仅仅是大连法院。

“不用去市里就能缴纳上诉费,这真是太方便了!”一位当事人在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法院当场完成了上诉案件电子化缴费后,激动地说道。

桓仁县距离本溪市区路途遥远,往来不便。去年,本溪两级法院全面推行上诉案件电子化交费,打破了地域缴费限制。

“以前代理案件,律师需提交书面材料。如今在网上就能申请立案,案件进度还可以随时查询,效率大大提高了。”本溪市一位律师称赞道。

在朝阳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不仅设置了“老弱病残绿色通道”“市场主体服务”等服务窗口,还建立了“互联网+诉讼服务”立案新模式,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实施跨域立案、网上立案,为当事人解决“异地办案难”问题。

执法为民 多元解纷高效执行

为了给群众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利救济渠道,辽宁高院与17家单位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全省法院普遍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建立调解前置机制,

新增调解员3500人,同时组建调解速裁团队,实施速裁快审机制,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减轻当事人诉累。

去年3月10日,仅40分钟,一起经济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法云调解室”顺利达成调解协议,“云调解”让纠纷化于“指尖”。

“自去年3月以来,该院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依托,设立20余个‘法云调解室’,实现辖区居民‘不出社区’‘足不出户’远程音视频调解、线上签署调解协议、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信息化服务。”沙河口区法院速裁调解一团队负责人、法官杨诚诚介绍称。

沙河口区法院的做法,是辽宁全省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多元解纷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1年,辽宁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案件342102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75.8%,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交流推广。

为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辽宁高院坚持“清、治”并举,制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执行案款收取、发放、监管流程,确保案款及时规范、准确无误发放。

2021年,辽宁全省法院执行到位金额1506亿元,同比上升12.3%,最大限度把“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形式多样 普法宣传深入人心

2021年以来,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辽宁全省法院不断探索普法新载体、新形式、新方法,将法院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教育资源,普惠百姓。

“各位村民朋友大家好!我是铁岭县阿吉镇杨屯村驻村‘第一书记’田宇,也是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今天利用手机直播平台跟大家分享两个案例……”巧妙打破农村普法时空壁垒,法官变身“网络主播”,近日,田宇以村民生活中常见的“小事”引出真实案例,通过微信群为全镇13个村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

鞍山中院领导走进12345政府热线平台接听群众来电、以案释法;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辽河中院民一庭编印并发布《民法典普法宣传读本》,该读本选取了59个社会生活中最常见、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法典话题,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对民法典进行解读……

通过多种形式传播法律知识,辽宁全省法院正在全民普法这一伟大创举中显示出“法院力量”,将法治权威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责任编辑: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