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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公安构建“4+N”执法责任体系

375项权责清单让民警执法有章可循

2021-11-19 09:24:34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申东

□ 通讯员 王志刚

政法领域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不断健全完善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构建形成了具有吴忠公安特色的“4+N”执法责任体系,实现责任无盲区、监管无死角的责任“闭环链”。

“4+N”执法责任体系就是以明责为基、以履责为根、以督责为重、以追责为策的“四大责任”机制,在此基础上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形成辐射政治责任、办案责任、监督责任,履职尽责保护机制等N项执法责任机制,着力解决明责不清、定责不力、问责虚化的问题。

9月22日凌晨,吴忠市同心县公安局预旺派出所处理一起殴打他人案件,自马某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签名按印时案件已经办结,仅用时58分钟。

吴忠市公安局进一步细化8类375项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办案、审核、审批责任;细化了120个高风险执法岗位操作标准和流程,将67个执法办案单位298名民警纳入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实行案件办理主、协办制及所队领导带头办案制,有效解决了职权不清、职责不明等问题。

对外公示执法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执法主体清单、执法人员清单等重要执法环节的依据、要素、标准,让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不同岗位人员都能有章可循,通过“N”项具体措施形成主体明确、范围明晰、层次分明的明责机制,为民警执法指明方向、划定框架、标定航向。

吴忠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区建成3个高度集中、4个相对集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升级57个执法办案场所,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站式”办案、“一体化”执法运行模式。

“以前,办案民警负责调查取证、受案立案、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难免因为信息采集、安全检查、文书制作等一系列办案辅助工作而发生很多不规范问题。如今,办案辅助工作都交由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业人员去做,让办案民警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能力专心办案,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运行。”同心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杨彦龙深有感触地说。

9月28日,走进利通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可以看到派驻检察官每日通过平台巡查、调取案卷等方式,对公安机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引导侦查刑事案件,提高侦查取证成效。

机制的建成,有效解决了公检双方监督配合过程中存在的“顽疾”。目前,吴忠市公安机关累计召开联席会议42次,会商各类案件152起。

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很多民警怕办案、怕出错、怕追责。自从全市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以来,每月通过积分的形式对所队领导、办案民警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量化比较。根据排名表彰奖励,督促民警履行职能,民警履职积极性大幅提升。

为最大限度压缩侵权空间,市公安局“维权办”始终将快速反应机制贯穿于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全过程。2020年以来,共审核涉及民警执法办案责任案卷27件,其中认定为执法过错的3件,其他均以执法瑕疵予以纠错。

为鼓励民警担当作为,防止民警在执法中因不实投诉举报或不实网络舆情受到侵害,市公安局成立投诉维权工作中心,强化投诉维权工作服务保障,让民警敢负责、能尽责、真担责,提升民警工作积极性。

建立健全“质、量、效”并重的执法办案积分评价体系,推行“日巡查、周整改、月通报、季考评,一案一评”执法监督考评综合机制,2020年以来,吴忠市公安局共巡查发现执法问题4445起,整改率99.57%,全市执法质量稳步提升。

深入推进执法责任体系建设以来,吴忠市公安局连续两年荣获全区优秀公安局,连续4年执法质量排名前列,青铜峡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和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的荣誉。

编辑:刘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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