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十堰市竹山县人民法院出台《涉企司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细则》,坚持“一案一评估”,对所有涉企案件进行风险评估,以善意文明的办案理念,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该细则分别从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审限管理六个环节制定可量化、可评估、易操作的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评估内容、评估流程和应对措施,规定院庭长、承办法官、辅助人员等参与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工作的职责,细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将其分为民商事、行政、刑事、执行四类。
为确保细则施行,竹山法院明确要求所有涉企案件在立、审、执各个环节,均实行一案一表,司法活动对企业确有影响的案件,要认真分析影响内容及影响因素,制定应对措施并写明处理结果。明确要求严格监督涉企案件审判结案、文书上网环节,未按要求开展经济影响评估、未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的不予审批结案。
该院还要求,每月对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工作专项评查,对涉企案件办理过程中落实评估制度情况进行核查,对不按规定进行涉企案件评估的,视情分别对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全院通报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通讯员魏秘、陈雅伦)
编辑:刘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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