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财产纠纷提出上诉韩首判同性婚姻无效
本报汉城7月28日电(记者徐志坚)同性同居者之间因财产纠纷闹上法庭,法院明确认定同性间婚姻无效,仁川地方法院27日作出的这一判决在韩国还是第一次。
据报道,一名45岁的同性恋女性日前向仁川地方法院递交诉状称,她与另一名47岁的女性已同居二十余年,是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并以被告名义积蓄了一笔财产。但近两年来被告多次殴打恐吓原告,原告无法忍受下去,要求法院解除两人“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对这一诉讼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法院在判决书中说,在韩国,婚姻的概念是以一夫一妻制为前提男女的结合,同性之间的同居关系不能视为婚姻关系而得到法律保护,因而原告提出的补偿金和分割财产要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这是韩国首起同性恋者要求法院认定婚姻事实分割财产的诉讼。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虽然同性婚姻在全世界都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但在韩国目前的社会环境下还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