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要求上海市医保局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评估机构和定点护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个人的失信信息,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归集,并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办法》中提到,修订后的《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经上海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