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治短评快,评法治热点,谈百姓民生。校园贷在我们心中一直都是洪水猛兽般的存在,各种利诱、威逼、暴力催收、逾期的骗局手段,让很多学生和家庭都对它避之不及。然而前段时间有400多名在校大学生为了购买高档手机去借“校园贷”,却被广西某金融贷款公司告上了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日前,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受理了多起“校园贷” 合同纠纷案,400多名大学生因借钱不还成了被告。值得注意的是,该系列“校园贷”案件陆续开庭后,也仅有3名大学生因担心牵累工作而把钱还了,没有一名大学生应诉。原来,这些大学生收到法院传票后,专门成立了QQ群,这些被告大学生普遍认为,“校园贷”等于非法放贷,国家打击“高利贷”,他们借的钱不用还。 的确,在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通知,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涉事的“校园贷”,或许正好撞了枪口,属于违规高利贷,但即使是非法,就真的不受法律保护了吗?对此,我们来一起来连线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李正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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