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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端齐抓”推动多元解纷效能提升

专访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

2025-07-16 18:07:37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本刊记者 刘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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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太平

多元解纷机制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程,事关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人民法院推动、参与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既是破解自身高质量发展难题之需,也是履行政治机关社会治理之责。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一审民事新收案件持续下降,非诉解纷效能逐渐激活,多元共治“枫”景初步绘就。

关于人民法院如何推动、参与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本刊记者近日专访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

本刊记者: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党中央对构建多元解纷机制的明确要求,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具体路径。围绕“聚焦前端协同,织密网络分层过滤不同类型矛盾纠纷”,武汉法院有哪些探索、实践,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太平:构建预防在先、分层递进、全面覆盖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把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是基层善治的智慧所在,更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由之路。

积极推动搭建解纷枢纽平台。前移解纷关口是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的关键路径。武汉两级法院坚持党委领导,积极融入辖区综治中心建设,整合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多元解纷资源,在综治中心设立家事、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专业调解工作室,形成“前端化解、非诉挺前、分层过滤”递进式解纷格局,实现解纷资源高效配置。

积极与其他部门深化协同共治。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重在聚智聚力、多元协同。武汉两级法院积极对接各方资源,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联动,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工作机制,深化与13家机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在金融、房地产、劳动争议等类型化纠纷化解中凝聚行业专业力量,促使矛盾纠纷在诉前精准分流、高效化解。

坚持前移矛盾预防关口。人民法庭作为基层司法的前沿阵地,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发挥着“治理前哨”的预防预警功能。武汉中院深入实施人民法庭阵地三年提升计划,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联合基层服务站点、司法所、经济园区等建成45家共享法庭,加强人民法庭与属地街道、社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的联动对接,努力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前哨站”。

本刊记者:诉讼与非诉讼如何实现实质性对接,是司法参与、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必然要面对的问题。近年来,不少地方采取“示范判决”等方式,推动实现了物业纠纷、金融纠纷等类型矛盾“一案结、百案消”的良好效果。围绕“聚焦中端联动,做好诉中实质解纷”,武汉法院在推动实现“个案调解”到“类型化治理”方面有哪些探索?

刘太平:我们坚持紧扣矛盾纠纷诉中化解关键窗口期,打造衔接顺畅、高效规范的调解体系,实现从“个案调解”到“类型化治理”的效能升级。

武汉两级法院不断强化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联动,通过搭建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桥梁,实现两者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武汉中院完善诉讼与非诉讼实质性对接机制,引入专业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参与矛盾化解,打通调解平台与办案系统、委托鉴定平台,纵深推进调解平台“三进”(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等重点工作,并联合相关部门共建“调解学院”,切实履行法院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

坚持规范审前调解流程。通过明确流程、细化分工、规范操作,不断提升调解质效。武汉中院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先行调解工作的最新要求,制定审前准备阶段流程规范,重点加强调解引导工作,强化全过程监管。同时,注重做好先行调解与庭前准备的衔接,进一步加大诉中委托调解分流力度,充分发挥调解“省时、节费、促和”的独特优势。

深化调判一体融合。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始终,构建武汉法院“全链条大调解”模式。制定诉讼调解工作指引,注重打造“调解蓝本”,广泛运用“示范判决+参照调解”机制,实现“一案结、百案消”。同时,建立全过程调解对接和正向激励机制,畅通法官与调解员协作渠道,积极培育调解能手,将调解成效纳入干部考核体系,持续深化诉中多元解纷成效。

本刊记者:司法判决具有很强的社会示范效应。案子判了,往往是推动矛盾纠纷从根上治理的起点,是预防类似矛盾纠纷再次发生的最好契机。武汉中院提出要求,两级法院要深入践行“以案促治、由案及治”理念,聚焦“末端治理,积极推动矛盾纠纷从根上治理到位”。武汉法院是如何发挥司法审判外溢效应、以案件办理促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

刘太平:我们多次部署安排武汉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以案促治、由案及治”理念,积极发挥司法审判的外溢效应,以案件办理促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深挖司法数据潜能。加强研判才能把握司法规律,使司法决策更科学、资源配置更精准。武汉中院强化对诉讼高发领域、新类型纠纷及社会治理热点问题的研判分析,系统梳理当事人涉诉风险、成因及特征,通过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定制式“涉诉法治体检报告”、信息简报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精准报送分析成果,为科学决策、规则完善和风险防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化裁判示范引领。司法赋能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有助于激活基层自治活力,促进多元共治机制的不断完善。武汉中院深化与基层治理组织协同联动,深入开展“无讼社区”等品牌创建活动,因地制宜打造“睦邻社区”“诉源同治服务站”“一街一品”等联防联治品牌,通过法庭开放日、发布典型案例、旁听庭审等形式,强化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社会层面法律规则共识。

激励判后自动履行。通过源头预防、过程督促和协同联动,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武汉两级法院充分运用“五预”举措(明确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采取惩戒措施前向被执行人发出预执行、预罚款、预拘留、拒执罪预告、预失信等预告知文书),通过执行前告知和“惩戒先预警、预警后执行”模式,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同时,探索开发“执前督促”系统,构建“督保调执”工作模式,通过调解促成执前和解,降低执行成本。在执行立案环节,常态化开展关联案件检索,推动“三角债”“连环债”一次性化解。

本刊记者:坚持“品牌筑基、治理增效”,注重工作亮点提炼和经验推广,武汉两级法院推出了一些具有本土特色、务实管用的多元解纷品牌,诸如汉阳区人民法院的“知音”系列品牌、洪山区人民法院用本土方言命名的系列调解室等。在“聚焦后端创品,锻造解纷‘新样板’”方面,武汉法院有哪些举措?又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太平:我们坚持“品牌筑基、治理增效”,注重工作亮点提炼和经验推广,协同推进品牌创建与社会治理,打造具有武汉法院特色的多元解纷品牌矩阵。

持续培育基层治理品牌。通过司法实践培育特色解纷模式,将个案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的法治化治理方案。聚焦综治中心这一解纷阵地,打造“知音·周晶调解工作室”、专业调解“大超市”等,着力构建“专业性调解武汉解纷”特色品牌。同时,广泛建立法官调解室,倾力打造“多元解纷工作站”“信义兄弟调解室”“纠纷百步停”等各具特色的基层治理品牌。

持续打造多元解纷样板。落实落细重点领域专项共治机制,培育金融、物业、劳动争议等领域的解纷样板,持续擦亮“法院+N”武汉品牌。比如,健全“法院+金融”解纷机制,与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纠纷调解中心对接,互设调解工作室,推广“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同时,完善“法院+知产”解纷体系,与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深度对接,应用区块链存证技术和在线平台,通过典型调解案例示范,促进知识产权类纠纷在诉前批量化解。

坚持推广示范文本应用。抓住立案工作改革“窗口期”和“机遇期”,联合武汉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准确落实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并结合类型化案件组织培训,助力人民调解员快速聚焦争议焦点、创新诉调对接机制,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武汉模式”。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