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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守住乡村儿童的网络安全底线

2023-12-22 18:35:19 来源:法治参考 -标准+

本刊记者 白楚玄

13岁女孩与成年男子网恋后怀孕,15岁男孩花107万元充值网络游戏、打赏主播,14岁男孩威胁外出打工父母如果不给买手机就轻生……随着网络的迅速普及,乡村在与城市共享数字机遇的同时,儿童群体也面临着来自互联网世界的多重威胁,加之远离父母、缺乏陪伴和指引等因素,乡村儿童在触网过程中更容易遭受精神和身体方面的双重冲击。

当前,乡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网络安全问题已不容忽视,为了更多关爱“村娃”这一特殊群体,更好地护佑其健康成长,亟须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监护缺失,手机扮演“电子保姆”

“村子太安静了,记忆中小孩追逐打闹的场景看不到了。”这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刘双阳在乡村走访调研时的感受。取而代之的是,孩子们三五成群,头埋在一起打游戏、刷视频。“孩子像‘掉’进手机里了。”不少家长无奈地表示。

此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国家公共安全的互联网信息行为及治理研究”课题组前期调研发现,相当多的农村少年儿童呈现“低龄化触网”状态,其中不乏3岁就开始通过手机上网的儿童,美好的童年也被手机“绑架”了。

究其原因,众多乡村青壮年父母为谋生进城务工,乡村地区出现了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他们中近九成都是由祖父母抚养,还有36万名留守儿童无人监护。

“留守儿童一般在农村跟随年迈的祖父母或其他委托监护人生活,在委托监护人因身体、经济等各方面原因不能充分尽到监护义务时,手机作为学习、生活、娱乐以及联系父母的工具,对于留守未成年人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分析。

于是,以手机为载体,短视频、游戏、直播间所呈现的更为复杂的社会,直接“涌”进了孩子们的世界,手机成了“电子保姆”。

“由于祖父母对网络并不熟悉,隔代教育或者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得留守儿童在如何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方面缺乏必要的教育、引导和约束。”刘双阳告诉记者。

《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2)》指出,农村留守儿童上网设备以手机为主,娱乐消遣功能占据主导地位,多数留守儿童上网目的几乎全都是玩游戏,学习助手功能相对较弱。乡村未成年人比城市未成年人更喜爱在互联网上结识新对象,留守儿童与亲子关系不和谐的未成年人更愿意通过互联网交友。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夏柱智团队在调研农村留守儿童沉迷手机问题后感到担忧:沉溺在网络中的乡村孩子很可能会被学校的教育系统筛选掉,继而慢慢丧失在社会上流动的能力和参与教育竞争的机会,距离其父母的期待也会越来越远。

乱象丛生,网络变成“电子囚笼”

在网络带来便利的背后,乡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不谙网络危险,陷入成长危机甚至越轨行为的悲剧让人叹息。

13岁的小婷(化名)由于常年缺少父母陪伴,在网络主播的诱导和鼓动下,将爷爷全部积蓄8900余元悉数打赏给了对方;13岁的璐璐(化名)与一名成年男子网恋后怀孕;15岁的陆子霄(化名)在网络游戏充值、买卖装备、主播打赏等方面花掉了107万元;14岁男孩用爷爷奶奶的手机给在外打工的母亲发信息威胁,如果不给他买手机就要轻生……

“相较于父母能够陪伴在身边的城市儿童,乡村留守儿童更容易面临网络游戏沉迷、网络暴力欺凌、不良信息引诱、个人信息泄露、电信网络诈骗、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安全风险。”刘双阳表示。他在调研中听到不少老师和家长反映,留守儿童因沉迷手机,出现厌学、成绩下滑等问题,甚至有的留守儿童因网络交友不慎或者受到不良网络信息的影响而实施盗窃、性侵、自残等越轨行为。

事实上,留守儿童沉迷于手机带来的危害远不止于此。

“已经有研究结论显示,沉迷网络对儿童的大脑发育、身体发育都有不利的影响,而且会破坏儿童的学习习惯,使儿童对学习、生活缺乏目标和动力,使儿童在发展中更易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对乡村留守儿童而言,造成的影响尤为突出。”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支振锋看来,沉溺于手机会给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带来风险,“网络和手机里有很多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暴力、色情、恐怖、抑郁等违法的、不良的甚至是涉及犯罪的信息,这些对孩子的负面影响都是非常大的”。

因此,对于身体和心理都处于发育期的乡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来说,如何与网络和谐共处是无法回避的问题,这也是智能时代全社会必须面对的问题。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加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的治理。

自2021年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出台的“五项管理”文件等,都在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限制带手机进校园,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网信办也多次开展了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新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设立“网络保护”一章,近日国务院通过并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对学校、未成年人监护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等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责任主体规定了明确的预防和干预义务。

家校协同,护航儿童用网安全

那么,如何切实兜住乡村儿童,特别是一定数量留守儿童网络健康和网络安全教育的底线,把乡村孩子从网络中“拔”出来呢?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说,网络安全保护的难点在课外。要进一步丰富未成年人模式的‘内容池’,生产更多儿童喜欢的内容,‘用良币驱逐劣币’。”在支振锋看来,应在手机屏幕之外,为留守儿童找到更广阔的兴趣空间。他建议,互联网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所指导的未成年人模式,去避免不良、违法或者犯罪信息内容的生成和传播。

刘双阳也认为,在互联网企业层面,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网络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等互联网企业应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力度,推广应用网络防沉迷系统、青少年模式、真实身份信息动态核验机制等保护措施,规范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服务,有效防范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并对相关技术措施的效果进行动态评估并及时调整。

“从法律的角度去解决当下乡村儿童网络安全问题,不可或缺就是对网络原住民的网络素养教育,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从促进教育的均等性方面,提出更明确的举措,让乡村儿童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切实提高乡村儿童网络自护能力。”苑宁宁认为。

苑宁宁还建议,对于自救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未成年人,一旦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包括乡村学校、乡村教师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积极履行报告义务,及时发现、阻断、干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持续遭受侵害,完善强制报告追责机制,并逐步将报告义务内化为报告自觉。

“要强化家校协同育人。”刘双阳建议,在学校层面,乡村中小学应切实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推动网络素养教育与思政、信息技术等相关课程的教学活动有机融合,依法规范管理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引导乡村儿童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帮助其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培养其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增强其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分析判断和防护能力。在家庭层面,应完善家庭教育工作协同机制,通过公益宣传、教育培训、个案指导等方式帮助乡村家长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和网络安全风险防护能力,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营造网络使用的良好家庭环境,以便通过监护人加强对乡村儿童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此外,在社会层面,网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政法机关以及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联合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普法进校园、进村庄等活动,对乡村儿童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安全专题教育,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