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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列车吵闹引发冲突事件不断发生 专家呼吁

对“扰民”幼童给予更多理解和包容

2023-09-04 15:14:38 来源:法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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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徐明皎

近日,知名作家苏小懒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在乘坐广州至珠海的动车时,孩子安静坐着,却被乘务员两次提醒管好孩子。她感觉到被冒犯,被区别对待。这一话题引起很多关注。

此前,在火车上已发生过多起乘客与幼童家长产生冲突的事件,相关事件在互联网上被大量传播和讨论。一些对幼童“噪声”感到厌烦的网友称,不是厌童,只是讨厌“熊孩子”和背后的“熊家长”。

专家表示,制造噪声的孩子不一定是“熊孩子”,“熊孩子”背后也不一定是“熊家长”。专家呼吁给予儿童更为宽容的成长环境。

列车上“熊孩子”成众矢之的

社交媒体上,成年人和幼童及其家长的冲突事件受到较多关注,仅今年发生在高铁上的冲突事件就已有多起。

5月初,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其在乘坐高铁时,因制止“熊孩子”撞椅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相关话题冲上了热搜榜第一;6月底,高铁上又发生激烈争执,旅客因嫌孩子吵闹将热水泼向小孩;7月初,有旅客在高铁上吼停吵闹儿童,被网友评为“关音菩萨”;近日有一视频显示,在某列高铁上,不到一岁的小孩哭闹引起乘客投诉。

就在苏小懒发布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的时候,有乘客发现,高铁可以选择静音车厢了。记者查询北京到上海的高铁票,发现部分线路的二等座可以优先分配静音车厢席位,提交订单时的弹窗提示显示,“不建议携婴幼儿乘车的旅客选购静音车厢”。

此前,有餐厅被曝拒绝12岁以下儿童就餐。

将婴幼儿家庭与其他人隔离,是个好办法吗?在北大博雅心理学客座教授雷云龙看来,“儿童专属车厢”“扩大儿童禁止入内范围”这样的提议,不仅无法对育儿家庭起到帮扶作用,反而会使社会更加排挤儿童原本就有限的活动空间,加重“厌童”气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新宇表示,从国际公约到国内立法,都把儿童作为保护对象,公共空间以“熊孩子”为判断标准决定其家庭能否入内,超出了法律所限定的最低道德标准,构成直接歧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明确,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提到,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熊孩子”吵闹或为条件反射

上述事件中,打闹哭闹的幼童通常被称为“熊孩子”。有网友称,真正令人反感的,是那些任由孩子胡闹而无所作为的家长,“讨厌熊孩子,更讨厌熊家长”。

制造噪声的孩子就是“熊孩子”吗?

在雷云龙看来,答案是否定的。他对记者表示,在公共场合制造噪声的,有可能是教养方式出现问题的“熊孩子”,但大部分孩子都不是这一类,而只是在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儿童没办法迅速适应陌生环境,接触这么多陌生面孔会带来的一种条件反射。

雷云龙解释说,儿童还处在心理成长时期,面对陌生环境,有一个适应阶段。如果适应了所处环境,儿童就可以很好地应对,在情绪上和行为上都不容易失控。有一部分调皮捣蛋的孩子,他(她)本身并不是想去做这些行为。“只是在适应陌生环境的过程中,抵抗不了心理上对陌生环境的无措感,那么他(她)就会通过自己的行为去表现。”雷云龙说。

“我就是讨厌小孩,讨厌他们话都说不清楚、毫无自理能力,赖赖唧唧的样子。”有网友公开表示自己就是“厌童”。

在雷云龙看来,如果用成年人的思维去要求未成年人,让他们符合这些约束和规则,是不符合未成年人正常发展规律的。

不过,雷云龙也提示,父母是有义务有责任去教育和引导孩子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德,尽量不打扰他人。“不能以孩子小为由去放任孩子不遵守公德。”他说。

专家呼吁给予幼童更多包容

近日,话题“男子高铁车厢连接处陪娃待了1小时”上了热搜。雷云龙注意到,有82家主流媒体同时发布该消息,“点赞”年轻父亲。这位父亲因为担心孩子吵到别的乘客,在高铁连接处陪娃待了1个小时。

不过,在雷云龙看来,这位模范父亲显然不能为当下的“厌童”情绪提供纾解之道。期待每个家长都能极具分寸地去管理孩子的情绪,本身也脱离现实。

在他看来,与其要求模范小孩,不如建立儿童友好的空间与氛围。他认为,社会应保障带娃家长出入公共空间时的便利,让儿童安全便捷地使用城市空间,从源头上减少幼童与成人的冲突。同时,创造更加包容的社会氛围。成年人在公共场合也应适当降低心理预期,在一定范围内包容幼童的吵闹或者调皮行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胡敏洁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德国制定法律专门保护6岁以下儿童嬉戏、吵闹、喧哗的权利,将儿童的这些声音归入“自然声”类别,并且明确规定,儿童嬉戏和吵闹声应该得到社会的容忍,不适用管制工业和商业噪声的法律。

“儿童优先理念应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各方面,促进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胡敏洁说。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