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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让家暴“止步”

2023-09-04 12:08:01 来源:法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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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焦艳

近日,成都一女子称两年期间被丈夫家暴16次,导致多处内脏受伤,引发舆论关注。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正式落地,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或再次发生。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婚恋交友关系中的妇女权益保障,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我国反家庭暴力的重要制度安排,其实践效果备受社会关注。然而与数目庞大的家庭暴力受害群体相比,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具体落地中仍会面临一些难题,如何让其发挥更大作用,最大限度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还需进一步探索。

人身安全保护令为被害人筑起防线

近年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践效果备受社会关注,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案例5、6和7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角度切入,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对象包括同居结束后的恋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线审理流程和回访、督促执行制度的实践经验。

在案例7:叶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案中,法院明确同居结束后受家暴妇女仍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案中,叶某(女)向法院起诉黄某(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两人曾同居育有一女,分手后黄某威胁叶某及其家属,要求叶某交出孩子,否则会采取极端手段。黄某还购买了辣椒水等试图威胁叶某,叶某据此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认为,同居结束后受害人面临暴力或者有面临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同样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根据相关证据,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黄某骚扰、跟踪、威胁、殴打叶某和孩子。

反家庭暴力法的本质,是通过司法干预来禁止家庭成员、准家庭成员间,基于控制及特殊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各种暴力。在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郝佳看来,通过将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至受害者同居关系结束后,既是对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规定的具体实践,也给如何防治同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提供了范本。

“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四季青人民法庭法官董琳雪说,2022年8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列举的十种证据形式细化了家庭暴力的证据规定,也让这一制度更具可操作性。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仍存困境

在司法实践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与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通过检索本地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董琳雪认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尚存在签发总量较低、申请主体单一、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戒力度较小等问题。

“除了因家庭暴力受害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缺乏了解外,受害人由于对证据保存、搜集的能力不同,会影响人民法院是否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董琳雪说,从申请主体情况来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绝大多数为受害人本人,虽然反家庭暴力法及《规定》中均明确规定了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但实务中代申请数量较少。探究原因,一是家庭暴力地点往往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二是立法缺乏具体的实操性规定,对各部门职权配置划分未作具体规定。如对行为能力存在欠缺的人、年老、残疾、重病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下如何代为提起申请,代申请主体在提起申请时有无先后顺位,都缺乏明确详尽的司法解释。在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尚有近亲属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等部门代为提起申请面临诸多问题。

“在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后,一些施暴人会基于法律威慑力停止暴力行为,也有一些施暴人会罔顾法律,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的惩戒力度不足。”董琳雪说,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违反人身保护令的,如法院核实确实存在该种情况,鉴于司法拘留的程序较为复杂,承办人多为口头训诫或罚款,极少会对被申请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这无疑会削减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戒力度。

应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回访制度

在公布的案例5中,一家法院创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回访制度。在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通过电话回访时了解到,男方以揭露女方隐私相要挟,意欲对其进行控制,还曾到女方单位披露女方涉隐私内容,导致女方正常工作环境和社交基础被严重破坏。法院经审查认为,男方的做法属于反家暴法中定义“精神暴力”范畴,据此对施暴人作出了拘留决定。

“人民法院作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主体,在作出裁定后建立由承办法官负责的定期回访制度较为适宜。”董琳雪认为,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承办法官应当通过法院询问、电话询问等方式定期对申请人进行回访,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如存在被申请人不履行裁定义务,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到位。

郝佳认为,人身安全保护令只有得到有效履行,才能真正发挥实效。为全面预防家暴行为,还需要持续加强法律宣传,加强数字赋能,推动和建立反家暴多部门联动机制,将家庭暴力防控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如发挥网格员作用参与反家暴工作,让弱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实现反家暴工作联动机制的长效常治。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