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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是“馅饼”还是“陷阱”

2023-05-04 19:20:54 来源:法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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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白楚玄

今年2月底,被称为瑜伽界“爱马仕”的知名瑜伽机构梵音在全国的80多家门店突然闭店,“梵音瑜伽闭店跑路”的消息登上热搜榜。

生活中,相关机构突然“跑路”,导致部分消费者缴纳的高额预付费“打水漂”情况时有发生,梵音瑜伽的闭店消息再次引发公众对预付费模式的讨论。

预付式消费频频爆雷

近日,本刊记者走访了梵音瑜伽在北京的多家门店,均店门紧锁,没有工作人员。

据悉,梵音瑜伽采用直营模式,且普遍采用预付式消费,关店意味着短期内无任何其他门店可承接消费者转课诉求。除去无课可上的窘境,对于在梵音瑜伽动辄充值两三万元的用户而言,如何将自己的这笔钱要回来成为最头疼的事。

此前,梵音瑜伽创始人饶秋玉发表声明表示,受融资失败影响,现阶段梵音瑜伽已宣布停业整顿,“欠你们的钱都会记载数目,我会用不同的方式偿还……”。

然而,3月11日,梵音瑜伽发布“退费通知”明确表示,“目前资金有限只能为部分学员进行退费”。

预付式消费模式是指消费者向经营者预先支付一定款项,在获得后续商品或服务时,由经营者从上述款项中扣除相应部分。预付费模式在刺激消费,帮助商家锁定客源和回笼资金,让消费者获得商家折扣的同时,这种改变了传统“钱货两讫”的新型消费模式也蕴含着风险。

近年来,像这类机构一次性收取高额学费后“跑路”、唯留消费者握着一张会员卡望“卡”兴叹的现象时有发生。

2019年10月,老牌教育机构“韦博英语”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关店;去年1月,上海经营近十年的My  soul瑜伽馆毫无预兆关门后,至今仍旧拖欠会员会费没有退还;去年2月,拥有近200家门店的瑜舍瑜伽也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旗下门店全部停止营业,后续的会员预付卡也一直未能赔付;今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中,就有“报名校外培训机构,谨防预付式消费风险”和“预售足浴包年卡难预约不退款案”两个案例。

“诱导预付费,跑路,几千名家长交了几千万,我家预付费3万多元,目前没上几节课”“全国门店突然关闭,没有合理的解释。所有会员均是预付费机制付了款,现在却无法上课”“付款后隔天觉得不符合消费需求,未消费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服务类预付费想要退款,与店家协商无果,店内经理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检索相关信息发现,有不时更新的消费者投诉。

“受伤”的不只是消费者,机构工作人员也深受其害。

“严正声明:广州中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毛金明和公司法人水江洋夫妇均已携款跑路美国,如有知情者请私信留言提供两人信息,帮助公司上千名员工追讨数千万工资欠款。”在“中博教育”的微博,置顶的是这样一条“控诉”信息。

消费者维权成本高追讨损失难

“只要1399元!团购有福利、有优惠!今天是我们活动的最后一天。”家住北京望京地区的柳先生发现,一家位于家门口的健身房第二个月还在使用同样的话术。

不预付费,则无法享受机构优惠;先付一大笔钱,则有可能商家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还可能这笔钱花不完、讨不回,是否要“先交费后消费”成了让不少消费者艰难的选择题。

2022年8月,中消协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指出,长期以来,预付式消费一直是消费者投诉重灾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办卡手续不规范、商家失联跑路消费者退款难、店铺易主“后人不理前账”、转卡收取高额手续费等。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原监察部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提出“商业预付卡”概念;2012年9月,商务部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发行预付卡需满足登记等条件。

实践中,当预付式消费纠纷出现后,很多消费者会选择息事宁人、自认倒霉。而在金额较高的教育培训、健身、美容领域,发生预付式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一般会自发建立维权微信群,向相关部门投诉后,考虑到现实因素,会被迫接受转课、打折解约等方案。

“在法律层面而言,预付消费中双方的关系,实际上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建立的一种合同关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聂洋城表示。他建议,当消费者遇到预付式消费问题时,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凭书面协议或留存证据向12315投诉,或向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举报、投诉。如果解决不了,消费者可保留好发票、协议、消费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聂洋城进一步表示,在向法院起诉时,如果经营者确实违约在先,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款或依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消费者权益会得到法院支持;针对商家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法院会运用民法典第497条认定“霸王条款”无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也是消费者保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

然而实践中,赢官司易,损失追讨难。

“消费者维权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可能远远超过预付款的余额。”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望京法庭副庭长欧阳华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审判实践中,即使消费者在法院胜诉,跑路的经营者通常账上无钱,也无固定资产可执行,钱还是要不回来。

强化对预付费资金监管

那么,如何破解预付式消费纠纷中消费者的维权窘境?

中消协建议,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和充值前要保持清醒头脑,越是折扣力度大、消费周期长的,越要警惕商家跑路风险。要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消费频次和消费习惯,谨慎选择一次性支付大额、长期的预付卡。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管好经营者的宣传资料以及自己的付款凭证和消费记录等,便于在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消协还建议相关政府部门针对各行业预付式消费的特点,加紧制定出台预付式消费监管法律法规,研究吸纳地方资金存管方面的有益经验,强化预付资金管理,从严打击恶意圈钱跑路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消费信心。

事实上,谈及“退费难”“卷钱跑路”破解之道,强化预付资金管理是不少业内人士的共识。预付费资金监管机制有助于从源头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化解消费者纠纷。

近年来,不少地区为应对防范预付式消费信用风险,已经在进行资金监管机制层面的尝试。

早在2018年,上海发布了《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针对健身行业,上海还专门出台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存量预收资金余额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在北京,去年6月1日起,被称为北京市预付卡消费“紧箍”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为预付消费引入了风控机制,规定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及预收资金规模、涉众程度、预付时限等因素,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预付资金存管规则,确定纳入预付资金存管的经营者范围,明确存管比例、资金划转条件和周期等事项,以保障预付式消费者资金安全。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建议,应健全预付资金安全体系,在经营者进行备案之后,应当到指定银行按照预付资金的比例存入存管金,或提供第三方担保(包括商业保险),并探索建立“预付式消费模式”账户监管制度,确保消费者的预付资金安全。

“防范预付式消费信用风险,至关重要的是不能让消费者预付的资金直接变成商家可以随意花销的钱。”聂洋城建议,加快健全法律法规,深化市场信用治理,修补市场消费关系制度漏洞,为预付式消费创造健康安全的环境,如对预付式消费专门立法制规,明确预付收费适用的办法,并禁止商家单独收取消费者的预付费;由第三方提供信用担保或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通过第三方对商家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信用管理的市场化服务等。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