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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化+法治化”改革为驱动 ​

浙江公安不断擦亮执法规范化建设“金名片”

2023-02-28 14:59:47 来源:法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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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吴攸

执法记录仪全程开启,接处警用语规范文明,刑事案件集中规范办理,办案过程公开透明可回溯……公安执法规范化新风在之江大地吹拂多年。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浙江公安的一张“金名片”,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规范执法最为关键。

2022年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法治公安建设总目标,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档升级建设为主抓手,以“数字化+法治化”改革为驱动,持续牵引和撬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数字办案、智能监管、精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进一步擦亮了执法规范化建设“金名片”。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体化推进

近日,喜讯传来,杭州富阳、绍兴上虞、金华东阳三家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被公安部评为首批“全国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浙江是全国获评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

“为整合功能资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入驻民警、辅警110人,2022年度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600多人,移诉准确率达100%,追赃挽损达2000万元。”上虞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心建筑面积达7000平方米,设有案件办理、医疗救助、诉讼服务等8个功能区域,组建有刑侦、治安等多警种融合的集中办案队伍,刑事案件大部分统一进中心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尽进”。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还设置标准法庭、速裁法庭,公检法等部门派员常态入驻,集中办理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简单刑事案件,推动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从公安侦查到检察院审查,再到法院审判,全流程高效流转,律师全程介入保障权益,一些简单案件仅需一天就能办结。这背后支撑政法部门一体化效能不断提升的,正是不断完善的相对集中办案新模式。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内各项服务保障齐全,不仅提供邮政寄递、银行查询等“一站式”窗口服务,还提供远程提审、医疗体检等办案服务。“以前碰到患病嫌疑人,去医院检查就医要花费不少时间,现在中心功能齐全,案件办理省时省力”,办案民警小张对此深有感触。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的医疗救助区,配有医技医护25名,设置8间医务用房,24小时轮岗运作,全面保障入所前5项常规检查和普通疾病诊疗,保障犯罪嫌疑人常规检查、患病就医等基本需求,实现看病就医不出户。

上虞公安分局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是浙江省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档升级建设的一个缩影。

对群众来说,一起报案最怕长时间消耗下去;对民警来说,办理一起案件,最怕流程的繁琐和部门之间的扯皮。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运行,就是解决这一矛盾的重要机制。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提档升级是由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成国亲自挂帅领衔的重大改革项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对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9年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先后建成运行市县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08个,率先在全国实现县级公安机关全覆盖。

数字赋能让案件办理精细化

2022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相关案件办理,特别是一些跨区域、涉众型案件取证存在诸多不便。办案成本高、警力消耗大,百姓不满意,民警有苦难言。

为了破局,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余杭区分局联合在全省率先探索互联网远程视频取证模式,研发具有多个应用场景的“浙警易网办”互联网远程办案平台。

“浙警易网办”互联网远程办案平台设置远程办案、证据存证、法务服务三个中心若干应用场景,通过打通相关网络,实现数字化办案取证。群众通过手机上的警察叔叔App、支付宝等应用登录平台当事人应用端,即可完成远程报案、证据提交等操作。民警在办案单位的远程取证室通过平台民警端,即可与群众连线,线上开展对受害人、证人的询问取证等工作,实现案件“网上约、掌上办、自助办、全域办”。

目前,“浙警易网办”互联网远程办案平台已上线远程询问、远程辨认、证据提交、在线调解等8项业务,完成远程取证832次,覆盖27个省(区、市)及境外地区,并通过“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向全省推广。

注重“细枝末节”,推进执法监管精细化建设在平湖市公安局还有新做法。

平湖市公安局着力构建具有平湖辨识度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研发警源智治平台,打通110接报警系统与社会治理中心“基层治理四平台”的联通渠道,强化跨部门联动,通过4G视频传输技术,全时空、全流程掌控警情规范处置,实现了接警、处警、化解的闭环管理。

同时,平湖市公安局完善《执法精细化通报》,对全局“警、案、人、物、场所、卷宗”等实行全要素管理。梳理出台《日常执法监管项目化清单》,涵盖75项巡查内容,开展“所队+中心”两级监督管理网上巡查。

2021年以来,浙江公安全面推进“办案一件事”数字化集成改革,通过全链条打通数据壁垒、全环节重构办案流程、全方位强化执法服务,有效解决“案多人少解决难、执法质效提升难、执法权力监管难”等公安机关长期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打造“取证少跑腿、部门一网通、监管全覆盖、保障云支撑”的执法办案新生态,该项改革获评2022全国政法智能化智慧警务创新案例。

柔性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真是越来越人性化了,我下次一定注意。”日前,丽水市民张先生开车途经市区一路口时,因一时疏忽,在右转车道直行。张先生在收到交警发来的提示短信后,来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工作人员告知其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但未影响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且他和所驾驶的车辆在过去的6个月时间里,在省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的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符合“首违警告”条件,给予其警告处罚。

如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近年来,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助推丽水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进程中不断探索实践,让执法体现“刚性”的同时,又体现“柔性”,为此推出“首违警告”“轻微违法免罚”等举措,推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浙江省公安交警还深入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全面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柔性化,坚决杜绝简单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在全国率先推出学习教育减分措施,即驾驶人主动参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且考试合格,或主动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相应扣减交通违法记分。

如今,浙江公安交警文明规范执法的形象,已成为马路上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这样的“人情味”,也体现在优化营商环境上。

嘉兴市嘉善某公司需要一种含甲苯的粘合剂作为生产原料,遂与外省某化工公司开展长期业务合作,按照规定运输作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甲苯须向运出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但该化工公司因工作疏忽未及时报备。

嘉善警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没收违法运输的化学品并给予罚款处罚,鉴于该化工公司系首次违法,且主动配合检查,认错态度较好,同时在警方受案前已通过自查发现了该违法行为,并补办了备案手续。2021年7月5日,嘉善警方结合具体案情,根据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要求,对该公司开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服务“向前一步”,执法更有温度。浙江公安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宽严相济、法理情相融,不断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