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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免费赠药是否要写“免责声明”

2023-02-03 17:22:42 来源:法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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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白楚玄

近日,免费赠药、余药共享等特殊时期的善举既有效缓解了药物的暂时性短缺,也温暖着人心。然而,在互帮互助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因好心赠药延误被受赠人踹门辱骂,药店免费送退烧药却被举报人流量太密集,直播平台免费赠药涉嫌违规被查等情形。

各种“意外”的不断发生,让与“免费赠药”有关的各种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有人认为,自己掏钱买药免费发,这是善举,应该鼓励;有人担心,受赠一方吃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赠药一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有人忧虑,慷慨之心会被误读,应慎重赠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一时间,关于“免费赠药是否需要写免责声明”等问题成为很多人伸出援手之前的心头之惑。

爱心赠药反而陷入麻烦

“真的特别特别感激!解决了一家三个大人和两个孩子发烧的用药问题。”2022年12月15日,家住湖北省武汉市的张女士在附近的一家药店领到了店家免费发放的6粒退烧药后激动地说道。这一天,还有约200位市民也领到了该药店的赠药。

同样的善意还在江苏省苏州市传递,“95后”男生顾嘉隽发起共享文档,自费提供跑腿服务为市民免费送药,帮助解决用药难题,一天免费给有需要的市民赠送了1000片退烧药。

在大多数人一起“阳”了的大背景下,为缓解药品供应暂缺现象,一些家里有余药的居民和药店纷纷将多余的药品免费赠送给有需要的人。记者了解到,目前,民间“免费赠药”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距离较近的街坊邻里间通过业主群、居民群分享药物;另一种是在线上通过“新冠防护药物公益互助平台”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让更多人的需求被及时看见,有余药的网友施以援手。

然而,互帮互助的暖心氛围里也出现了一些失序现象。

2022年12月23日,陕西省汉中市两人自行购买退烧药后在直播平台免费赠送,后被举报。当地市场监管局调查后表示,当事人虽未从事无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其在公众平台免费赠送处方药的行为存在很大安全风险。最终,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赠药行为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同样被举报的还有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家药店,该药店免费赠送退烧药,却被投诉人流量太密集有交叉感染的风险,不得不停止赠药活动。

更有甚者,因没有收到所赠之药而辱骂赠药者。2022年12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一名女子在向缺药的邻居无偿赠药时,因头晕延误,反被邻居上门踹门辱骂。

该事件也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和热议,不少人对做好事还要陷入风险的情形表示不解,发出“被踹门、被辱骂、被举报,做个好事有这么难吗”的感叹,表示“好人难为”;也有人认为,“赠送的处方药,不经医生问诊,好心可能办了坏事”;还有人表示,“支持免费赠药,彰显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要为免费赠药的善良人点赞”……

反观现实,免费赠药的好心人一边做着好事,一边又有所顾忌。赠药本是善举,但可能让自身陷入困境,受赠人吃药后出现不良反应,可能还会对簿公堂;有人干脆打消了赠药的念头,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免费赠药不必写免责声明

“女子免费赠药却被男子踹门辱骂”事件发生后,有人提出,为防止法律风险,免费赠药时需要写“免责声明”。很快,关于“免费赠药是否需要写免责声明”的讨论登上了微博热搜,网友们对此争议较大。有人表示,不出事就没事,一出事人家马上找到你,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要写一个;有人还提醒,除了免责声明外,赠药的同时,还可以把说明书拍给对方,提醒对方安全用药,加上“双重保险”。

“如果吃药吃出问题,算谁的责任”、免费赠药是否需要写“免责声明”等问题成为不少好心人赠药前的困惑。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告诉记者,从法律角度看,免费赠药在法律上可能构成好意施惠或赠与行为。因“好意施赠”双方形成的是基于良好道德风尚所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惠的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即使受赠者服用药物之后产生了不良反应,赠与者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有重大过错或故意行为的除外。

她认为,“免责声明”不具有必然的免责效果。因为无论是对于好意施惠的“好意赠药”行为还是赠与行为,赠药人作为施惠人或者赠与人,其是否承担责任并不简单取决于“免责声明”。

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艾清有不一样的观点,她认为,“免费赠药一般不需要签订‘免责声明’。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赠药人可以口头告知受赠人用药风险,提醒受赠人应在医生指导下规范使用药物,且赠药时最好附上药品说明书。

除线下的互助外,陌生人之间还通过网络互助平台分享药品需求信息。不同于熟人居多的线下赠药,陌生人之间通过网络分享药品需求信息,可能有不具备资质的经营者据此进行“地下”销售药品,即便的确是赠送而非销售,因为参与者是不特定人群,受赠者接受药品的真实目的不好把握,赠送的药品类型、数量、质量等相对不可控,存在很大安全风险。

刘智慧表示,网络互助平台的运营者应当对于药品需求、共享信息的发布者和可发布药品类型、数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要求予以明确警示说明。同时,为避免发布信息者的随意性,也为预防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网络互助平台的运营者应当要求药品需求、共享信息的发布者采用实名。

紧急情况赠药无需担责

但是民众的担忧并未卸下。安全用药关系生命健康,民众一般不具备医药学专业知识,而免费赠药虽是善行义举,但药物的使用有着严格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有网友设问,如果受赠方持续高烧已经发生抽搐,但无法就医,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不具备医药学专业知识的邻居赠药旨在帮助退烧,没想到患者因重复用药而导致肾衰。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这种情形下,赠药的邻居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刘智慧认为,免费赠药一方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区分赠药的背景。如果受赠方处于需要紧急救助的情形,对于受赠一方吃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对于紧急救助情形下的善意赠药者,应当不承担民事责任,以此降低人们对处于危险疾病困境中的人施以救助所需要承担的风险,鼓励人们对处于危难和困境中的人实施救助行为。

刘智慧进一步解释,在实践中,对于受助一方是否处于需要被救助的紧急情形的认定,可以是事态紧急,也可以是时间紧迫,一般是指受助人的人身或财产即将或正在遭受现实危险,若想避免该危险的发生或损害后果的扩大,应立即采取行动而不能拖延。

回归到特殊时期缓解药品短缺这一问题,作为一种民间互助行为,免费赠药解决了一些缺药家庭的“燃眉之急”。那么免费赠药行为又该如何合理合法实施,才能尽可能地呵护危机激发出来的朴素善意?

刘智慧强调,“好意赠药”属于善行义举,应得到鼓励,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药品不同于一般物品,即便是一些常见的非处方药,但这些药物均存在一定的药品禁忌,用法、用量不当就可能会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所以除非是需要紧急救助,免费赠药者所赠药品应当限于正规渠道购买的、有明确用药说明的非处方药物。同时,每个受赠用药的成年人或者用药者的监护人,都应当理性服用受赠药物,如果有能力获取正规医疗救治资源,切莫自行随意服药。当然,对于以借“赠药”的名义直接销售药品获利或者间接获利的行为,应当严厉打击,课以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艾清表示,民众在参与社会互助行为时须谨遵医嘱使用,不要随意赠送性质不明或使用不安全的药物。从政府角度而言,应大力打击个人及不良商家囤药卖药等违法行为,鼓励民众借助互联网诊疗等形式规范使用药物,有关部门要指导民众正确安全使用药物。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