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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2023-02-03 16:38:58 来源:法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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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钱弘道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既是目标,也是过程和成效。

法治自觉化

自觉化是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根基。法治建设的核心目标应当致力于把法治作为一种信仰来追求,让法治变成一种自觉的思维、自觉的信念、自觉的行动。要实现法治自觉化,就要做到“学”“修”“传”一以贯之。

“学”是用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武装头脑。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学习和普法要杜绝形式主义,要全面计划、创新方法、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学深悟透。各地方各部门要大兴法治学习之风,大造法治社会氛围,大提法治自觉水平。

“修”是身体力行,知行合一。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对“新时代好干部”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每名官员的身份是公仆,做官就是一种修行。道路自觉、法治自觉是一种政治自觉、价值自觉、理论自觉、行动自觉。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价值立场,也是法治的价值追求。

“传”就是传播法治理念和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国家工作人员既是法治的践行者,也是法治的传播者。各个地方要把培养公民法治素养作为硬任务。一方面,各个地方要建立有效机制,真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去履行职责,切实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去“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另一方面,法治、道德、文化一体建设。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法治建设、道德建设、诚信建设齐头并进。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定要创造好法治文化氛围,一定要让法治深入人心,变成一种生活方式。

法治实效化

实效化是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必然指向。实践观要求用法治成效检验一切。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是对行政、司法领域提出的实效化要求。教条主义、形式主义是法治建设的大敌。实效化是实践主义的必然逻辑。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是坚持实践主义的产物。量化法治是实现法治实效化的必经之路。

一方面,强化实施量化法治、标准化法治。法治建设必须有明确的目标。法治指标就是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的具体表达。法治目标不能停留在定性上,而应该是尽量做到定量。浙江省是量化法治的起源地。法治指数是中国从非量化法治跨入量化法治的标志。从非量化法治到量化法治的发展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跨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2020-2025年)》都对建设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提出了要求。法治指标化和标准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另一方面,推动法治实效评估常态化。实践已经充分表明,法治评估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倒逼机制。我们要建立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估机制。第三方评估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内部考核、第三方评估都应纳入法治建设成效。群众满意度测评要常态化开展。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这是《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提出的要求。

法治数字化

数字化是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驱动力。数字化是系统观的实践方式,是法治系统工程的引擎。数字法治是量化法治的另一种表达。数字法治是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的法治新形态,是智慧型法治、精准型法治、效率型法治。数字法治建设的任务是实现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三化”——“场景化”“制度化”“理论化”。

第一,场景化是数字法治的呈现。数字法治的三个要素是逻辑、数据和技术。场景化的前提是逻辑化。数字法治必须首先进行逻辑架构。数字法治系统是通过逻辑贯穿始终的。一个平台就是一个逻辑系统,是法治逻辑、数据逻辑、技术逻辑的科学结合。大数据是“法治大脑”的灵魂。指数化评价场景和具体实施场景构成数字法治的两翼。评价场景可以优化实施场景。

第二,制度化是数字法治的保障。数字时代必定产生一系列数字化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制度供给关系到数字化的整体部署和统筹推进,关系到数字化的整体战略规划,关系到数字化的可持续发展。非正式数字化制度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正式数字化制度的安排,对公众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数字化应当成为公众常识。

第三,理论化是数字法治的支撑。数字法治目前在全世界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需要我们填补空白。这个领域需要新的范畴、新的命题、新的思想。我们需要重组思想,重构理论,重塑理念。只有实现场景应用的抽象总结,再用科学的数字法治理论指导支撑实践,数字法治才能行稳致远。数字法治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致力创新的重大领域。中国有望成为世界数字法治理论的重要发源地。

作者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编辑: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