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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背后的故事

2023-09-12 13:48:07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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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背后的故事

人人都需要无障碍环境

法治日报记者 朱宁宁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保障。

9月1日起,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举行的集体采访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讲述了立法背后的诸多故事。

立法理念:既强调保障重点也强调普惠性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这一规定,就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基本立场和重要理念。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保障重点是残疾人和老年人,但同时也强调普惠性,要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石宏说。

据石宏介绍,实际上,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立法过程当中,调整重点、保障重点和适用范围都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征求意见和常委会审议过程中,不少意见认为,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现实需要,从无障碍环境建设本身的发展历程来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基本定位应当是保障重点突出,而保障重点就是残疾人和老年人。基于此,最初法律的很多制度设计和规则设计主要是考虑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期望和需求。但同时,考虑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一定情况下对无障碍环境有需求的人群越来越多,比如,孕妇或者因跌倒导致身体受伤的人群,立法机关从立法目的和调整范围上明确,在重点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情况之下,其他社会群体成员有无障碍环境需求的,也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的便利。

问题导向:通过制度设计提供法律依据

应当看到,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现在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群众的呼唤。坚持问题导向,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一个突出亮点。

“虽然我国在无障碍建设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近十年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仍面临很多问题。”石宏举例说,大家普遍反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领域不全面的问题,以前更多考虑的是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对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关注得比较少。又如,设施本身的建设不是很系统、设施之间衔接不是很连贯等问题。再如,无障碍环境发展不平衡问题,包括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很多地方的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很欠缺,但恰恰现在农村有很多留守老人,这些群体也是需要无障碍环境设施的。

“所以,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我们国家向来秉持的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社会立法原则,通过制度设计尽量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石宏举例说,社会普遍关注的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领域存在的“重建设、轻维护”“重建设、轻管理”问题,最典型的就是马路上很多盲道,要么建设得不连贯成了“断头路”,要么被共享单车或者轿车占用,导致原本是想让盲人出行更方便、更安全,但现在非但享受不到安全,反倒成了安全隐患。“这次我们通过立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主体是谁、应当承担什么样的维护和管理职责,同时明确禁止违法占用和破坏无障碍设施,如果违反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石宏说。

解决“悬空老人”融入社会生活的问题也是这次立法重点解决的问题。实践中,住在高楼的很多老年人或者一些残疾人因为没有电梯连家门都出不了,寸步难行,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为解决老旧小区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的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从国家鼓励、政府支持、居民配合三个方面作出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加装范围、发挥各方面作用以及充分考虑兼顾居民不同利益诉求,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

“总之,我们这次立法就是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意识,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石宏说。

问计于民:多渠道广泛听取意见

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立法必须贯彻实施的基本原则,也是全国人大立法过程当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要求。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立法过程当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这部法律涉及老百姓具体的利益和生活质量的提升。虽说重点保障的是残疾人、老年人,但是跟每个人都密切相关。此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立法过程就是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过程。”石宏介绍说,在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畅通各方主体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这部法律的渠道。

全国人大代表王永澄是一位盲人,非常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尤其是关注盲人和低视力群体教科书问题。“盲人、低视力群体如果用正常人的学习版本,是看不清、看不见的,学习是很困难的。”王永澄希望立法机关能够通过立法解决这个问题。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时候,他就曾提出了意见建议。法工委到地方调研时又专门听取了他的意见。在王永澄的意见基础上,法工委还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最终专门在法律中规定了一条,鼓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

除了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立法机关还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

据石宏介绍,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曾专门前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以及天津小白楼街道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实地调研。同时,与上海虹桥街道等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视频连线座谈会。“通过这些方式,让人民群众的意见更真实、更准确地到达立法机关。然后,我们再对他们的意见加以分析和吸收。”石宏说。

为了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除了在审议之后将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全文公布之外,立法机关还针对各方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专门听取有关群体的意见。比如,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到一些老旧小区,了解加装电梯的实际情况。最终,一些成功经验归纳总结出来上升为法律规定。

编辑:蒲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