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
农工党天津市委会提出为生物安全降本增效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人民政协报发布时间:2022-08-04 14:32:13

原标题:农工党天津市委会调研提出:为生物安全监管体系降本增效

日前,农工党天津市委会调研提出,要充分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潜能,为生物安全监管体系降本增效。

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成为我国生物安全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的法律,用来规范、协调、处理生物安全各法规与其他法律体系间的关系,同时也反映出社会各界希望通过立法的手段,更好防范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可能构成的危险或潜在风险的需求。

生物安全监管法制化、系统化的同时,依法管理是一项迫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农工党天津市委会提出,生物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大、监管内容的细化造成监管工作量和复杂性的大幅上升,随之而来的监管成本大大增加。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两方面的矛盾,会造成生物安全监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发生。同时,涉及新发突发重大疫情、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遗传与生物资源安全、防恐与生物武器威胁等领域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难以仅依靠监管部门执行全部日常工作,其人力、物力无法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体系的监管细化需求。

“建立如环境评价、安全评价、能源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同类的第三方生物安全评价机构,负责生物安全的技术评估和检验检测工作。”在课题组成员、农工党员常子嵩看来,要加强卫健委、CDC、市场监管等监管权威部门对第三方生物安全评价机构的指导,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人力和设备资源优势,提高评估服务质量,降低“被监管方”的时间成本;统一技术评估和检验检测标准,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的资质认定,完善室间质评体系;建立合理的评估和检验检测价格体系,降低“被监管方”的经济负担,并保证第三方机构的正常运转。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技术、运营和管理体系都较成熟的高专业度的社会资源,应充分发挥其潜能,为生物安全监管体系降本增效。”农工党天津市委会建议按不同领域的监管要求汇总生物安全监管级别,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专门的生物安全监管平台。(李宁馨)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