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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爱国主义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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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发布时间:2022-07-07 10:43:54

85年前的今天,日本侵略者悍然炮轰宛平城,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

在民族危难之际,中国共产党秉持民族大义,担负起民族救亡的历史重任。全体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同仇敌忾、共赴国难,义无反顾投身到这场关系民族生死存亡的伟大斗争中,用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首感天动地的反抗外来侵略的壮丽史诗。

我们缅怀在争取民族独立和自由过程中英勇献身的烈士们,缅怀为追求和平正义作出重要贡献的人们,告慰在那场战争中不幸遇难的同胞们。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的壮阔进程中孕育出伟大抗战精神,向世界展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伟大胜利。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维系着中华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自强不息、不懈奋斗。

爱国主义是我们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我们传承于心,写入法律。我国宪法和国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网络安全法、国旗法、国歌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细化了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要求,为依法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确立烈士纪念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国家安全教育日,以一次次隆重纪念来激发爱国热情、弘扬爱国主义。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铭记历史是为了砥砺前行,缅怀先烈就要更加努力奋斗。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我们要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持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团结一心、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不断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成就告慰我们的前辈和英烈!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