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滚动图片>>
梁黎明赴丽水开展执法检查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浙江人大网发布时间:2022-06-09 11:37:01

6月7日至8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带队赴丽水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和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并开展“三服务”活动。

7日下午,梁黎明一行来到莲都区大港头镇,与执法队人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执法队伍整合下沉、“一支队伍管执法”等工作情况。前往莲都区碧湖镇,考察浙江种业博览会新品种展示示范丽水分中心、国家水稻分子育种中心丽水示范基地、鱼跃酿造有限公司、下南山古村落,现场检查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8日,召开两场汇报会,分别听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

梁黎明充分肯定了在丽水市委的领导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在学习领悟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上下功夫,深刻领会整体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要在强化顶层设计、提高谋划能力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工作调研,紧密联系实际,聚焦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梳理完善执法事项目录,切实解决事项底数不清、部门职责不明等突出问题。三是要在体制机制重塑上下功夫,打破传统路径依赖,善于运用数字化的理念、思维、方法,按照“三张清单”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与基层治理“141”体系相衔接,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准性有效性。四是要在条例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各级政府学懂弄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我省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梁黎明在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后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切实增强执法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按照“五个振兴、一个统筹”的要求,逐条落实条例中的各项规定,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检查为契机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二是要通过改革创新解决“三农”中的难点问题,结合丽水实际,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发展瓶颈,尤其是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机制不健全、优秀人才引不进、土地抛荒、机械化水平不高、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等问题。三是要抓住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的契机,做好城乡融合这篇大文章,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四是要加强乡村组织振兴,配强配好村“两委”班子;各级各部门要关心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各级人大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跟踪监督,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推动我省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鲁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洪开开,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恒毅,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徐鸣华,省司法厅厅长陈伟、省农业与农村厅厅长王通林及相关人员参加检查和调研。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