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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共谱美丽中国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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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人大》发布时间:2022-06-06 13:56:41

原标题:评论|世界环境日,共谱美丽中国新华章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对自然有着独特的情结,从“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踏歌声”的情思,到“遥知未眠月,乡思在渔歌”的乡愁,我们寄情自然,也珍视自然。

今天,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正值芒种前夕,暑气渐生,小荷尖尖,夏木阴阴。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怀揣对绿色生活不变的向往和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追求,欣赏正徐徐展开的新时代美丽中国壮丽画卷。

全球从2000年到2017年新增的绿化面积中,约有1/4来自中国;塞罕坝实现“荒原变林海”的人间奇迹,荣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颁发的“地球卫士奖”;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由2015年的73个增至2021年的218个;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快车道,向人民交出了一份“绿色答卷”,向世界递出了一张“绿色名片”。这份成绩从何而来?最根本就在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建设美丽中国领航。

“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展现了人大的担当作为。

立法织密织牢制度之网,让制度成为环境保护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美丽中国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方法论指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职责,统筹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湿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填补法律空白,到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再到推进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立法,实现了生态环保立法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如今,全面严格、务实管用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运用制度的刚性划定红线,充分发挥法律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在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多措并举形成污染防治监督合力,打造新时代人大监督的经典范本。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保“法之必行”,栗战书委员长连续五年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亲自带队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要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全国范围内打响声势浩大、务实高效的污染防治法治攻坚战。以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的决心,以抓铁有痕、善作善成的信心,以高规格、“全覆盖”的标准,以紧扣法律规定为原则,以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尽显人大监督的求实品格。同时,围绕生态环保工作听取审议国务院多个专项报告,开展多次专题调研,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特点,确保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措施、责任落实见效,推动在法治轨道上防治污染、保护生态。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建设美丽中国,人人都是受益者,人人也都是参与者。“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以切实之举践行使命,以身体力行落实责任,就能汇聚起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磅礴之力。水清岸绿、鱼翔浅底、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美丽中国新华章,正待我们共同谱写。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