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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拟提请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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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发布时间:2022-05-17 12:25:20

原标题: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 拟于今年提请初审

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拟于今年首次提请审议。

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的议案。议案指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既要强政策、提效益、降成本、防风险,也要立足长远,应从法律层面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目前,我国涉及粮食安全的法条散见于农业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中,此外,还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专门的行政法规有所涉及。从地方层面看,广东、贵州、宁夏等多个省份先后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

议案认为,粮食安全包括粮食的供求平衡、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三方面内容,涉及粮食生产、经营、储备、调控及应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应明确政府责任,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将粮食风险基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议案还提出了多个具体立法建议,包括加强粮食储备风险防控,加强对承储政府储备粮企业的监管,对违规销售政府储备粮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确立粮食救济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低收入群体和受灾村(居)民粮食供应救济制度,保障其基本的粮食需要;完善粮食市场机制;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和流通基础设施,鼓励粮食经营者到外地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与粮食产区建立长期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对闲置荒芜耕地的监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确保发挥相应的粮食生产功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荒芜耕地的监管,采取措施组织对荒芜耕地进行复耕,扩大粮食生产的面积;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以保障粮食生产能力,认真落实土地管理法。此外,还应当实施粮食增产工程,让“藏粮于地”“藏粮于库”“藏粮于技”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