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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洞头人大助推浙江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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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人大网发布时间:2022-05-05 14:04:01

原标题:洞头区人大三举措,助推《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洞头区人大紧紧围绕推进宗教工作中国化方向,以强烈的政治担当,通过实施“三个举措”,积极推进《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是建立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机制,以“联”促“引”。常委会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宗教工作挂钩联系制度。根据制度要求,每一位常委会领导都要联系一个街道乡镇、一至两个重点村居、一处重点场所和一位宗教界代表人士。通过实施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对各区域宗教工作的了解、掌握和指导,更好督促工作开展。特别是对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引导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经常性地同宗教界代表人士谈心交心,能更好地引导宗教人士感党恩跟党走,坚持宗教同社会主义相适应。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以“督”促“提”。常委会积极联动省市人大,把《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今年重点监督议题,组织调研组深入开展调研监督活动。一方面,深入街道乡镇、重点村居和宗教场所开展调研,走访宗教界人士和教职人员,专题听取民宗部门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召开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座谈会,多层次多方面收集《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另一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宗教场所防疫、消防、卫生以及“五进”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既促进场所安全管理,同时又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爱党爱国和依法办教意识。第三方面,积极配合省人大对《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通过监督检查活动,收集重点问题,通过议题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助推民宗部门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宗教工作机制,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提升《条例》的贯彻落实成效。

三是发挥人大协调作用,以“扶”促“谐”。发挥人大的协调作用,依法依规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解决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区人大民宗侨外委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在监督调研中梳理出来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力促问题解决,力求督出成效。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