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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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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发布时间:2022-04-27 11:47:02

2021年,人民法院受理、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双双突破60万件;针对“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人民法院通过依法积极适用证据妨碍排除、证据保全等,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2021年至2022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200余件9000余人,起诉7800余件1.6万余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60件……这是2021年以来司法机关交出的知识产权保护成绩单。

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力量。近些年来,我国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发展作出重大顶层设计,明确提出要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后相继发布司法政策,就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在总则部分确认了知识产权的客体,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知识产权领域的四部基础性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相继作了修订。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对侵犯知识产权罪作了大幅度修改,将更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这些都让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为了提高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能力、构建专业化审判格局,自2014年以来,北京、广州、上海、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先后挂牌,南京、武汉等27个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陆续设立。2019年1月,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法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三年来,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不断推进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统一,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效果进一步凸显。最高法新近发布的《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了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管辖制度,确保司法资源配置与各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相匹配。通过多年实践探索,人民法院专业化审判机制不断完善,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2020年11月,最高检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统一行使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人民检察院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并不局限于刑法领域,对包括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类案件都有司法监督的权力和责任。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专业化水平、一体化办案优势。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2个省级检察院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综合司法保护作用得到加强。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创历史新高。同时,人民法院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等方式,不断提高赔偿数额。如在“香兰素”商业秘密案中,最高法知识产权庭作出1.59亿元赔偿额的判决,这是我国历史上生效判决确定赔偿数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彰显了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的鲜明司法态度。检察机关同样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机关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积极防范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最高法还专门就防范恶意诉讼发布司法文件。在实践中,司法机关也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不断明确知识产权正常维权和滥诉行为之间的界限。一些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拓展知识产权反垄断公益诉讼的可行性研究。总之,司法机关正在就保护创新形成制度化的解决机制,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