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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员代表联系非党员代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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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人大网发布时间:2022-03-14 13:52:17

原标题:南漳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中共党员人大代表联系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制度

“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不断完善中共党员人大代表联系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制度,充分聚焦政治优势,重点突出示范引领。

2019年初,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针对县第十八届人大248名当选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占代表总数 67%、非中共党员代表占33%的实际,探索建立了中共党员人大代表联系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制度,通过一对一联系,时刻提醒党员人大代表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和使命,带头依法履职,为其他代表为民履职行权当好榜样,示范和引导非中共党员代表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21年11月,选举产生的县第十九届人大248名人大代表中有68%为中共党员代表,32%为非中共党员。为了更好地聚焦和发挥中共产党员代表这一特殊群体的政治优势和关键作用,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在认真总结过去两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南漳县中共党员人大代表联系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制度》,对联系的形式、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了完善。并印制了《南漳县中共党员人大代表联系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情况表》,每次联系后,党员代表都将联系时间、联系地点、联系情况、意见建议等进行内容填写提交,为县人大常委会科学分析和研判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在引领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高”的政治站位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提供了详实的参考资料。

《制度》规定,县级中共党员人大代表与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建立一对一联系,一名县级党员人大代表联系一名县级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82名县十八届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实现全覆盖;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询访、信函常访等方式进行工作联系,每年不少于两次。

《制度》对联系的主要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一)向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引导非中共党员代表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了解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的反映;(三)了解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的反映;(四)了解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推动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协助非中共党员代表解决在履行职责、发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五)引导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严格按照大会临时党委和主席团的要求,正确履行代表职务,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大会临时党委、大会主席团保持高度一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制度》对中共党员人大代表联系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所收集情况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对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能答复说明的应及时答复说明;不能及时答复说明的,经过整理后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由代表工作委员会依法转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制度》规定:中共党员人大代表联系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的情况,纳入代表年度履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向原选区选民报告,作为“五星代表”、优秀人大代表评选的重要条件。(刘继国 梁群芳)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