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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卫:加强快递员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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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政协网发布时间:2022-02-17 13:36:50

原标题: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01号提案

题 目:关于加强快递员权益保障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提 案 者:强卫

内 容:

截至2020年底,我国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00多万人,成为当下一支数量庞大的新兴就业群体。

一、 存在的问题

快递员作为新经济业态下呈现出的新兴就业群体,具有灵活性大、人员多、年龄轻等特点,其中并不乏拥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但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职业环境,快递这一新经济业态将难以持续健康发展。

1. 社会融入仍有差距。一是缺乏职业认同。一方面,快递员自身缺乏对本职业的认同,缺乏自豪感和自信心;另一方面,社会上部分人对快递员行业存在偏见。二是缺乏沟通机制。快递员行业普遍面临单方面的制约,没有为快递员提供申诉的平台。三是缺乏发展前景。大多数快递员对未来发展充满迷茫,看不到行业发展的希望。

2. 权益保障有待提升。一是社会保障普遍较低。大多数快递企业都没有为快递员购买“五险一金”,只有少数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二是劳动维权存在盲点。大部分快递员没有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有问题时难以按《劳动法》维护权益。三是社会福利难以享受。快递员平均工资在4000元—7000元不等,很难享受到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方面的社会福利。

3. 安全意识普遍淡薄。一是遵纪守法意识不强。快递员违反交通法规,逆行、闯红灯等情况较为普遍,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日常监管存在盲区。大多数地方都没有出台关于快递投送车辆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对车辆和人员实行上牌或证照管理,存在监管盲区。三是购买保险意识较弱。企业很少为快递员缴纳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大多数快递小哥没有为自己购买保险的意识,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很难得到工伤保险保障。

二、 建议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从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的角度,在社会融入、职业发展、权益保障等多方面给予快递员关注,补齐短板,完善机制,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服务城市、发展城市,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社会尊重和创造美好生活。

一要提升社会融入度。建议国家邮政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督促和约束企业履行社会主体责任,加强对快递员职业发展、福利待遇、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关怀。建议总工会等部门要建立和畅通快递员等群体的诉求渠道,引导企业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要增进广大群众对快递员的理解和包容,提升快递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建议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快递行业的职业培训引导,让快递行业成为有希望的新兴职业。

二要加大权益保障力度。建议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进一步明确快递员和企业之间的用工关系,进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在法律层面要健全约束机制。要加大对快递员劳动合同签订和“五险一金”缴纳的监管,解决快递员职业伤害、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障等相关问题,特别是要构建平台经济下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快递员的合法权益。建议住房保障部门出台一些快递员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或是房屋租赁补贴政策。要推动建立由邮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医保、行业协会等部门、社会组织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帮助快递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规范行业管理。

三要加强行业监管治理。建议国家工信部门要对快递车辆制定统一标准,同时要加大对非法生产、改装的打击力度。交管部门要加强对快递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管,既要对快递车辆实行上牌管理,又要对驾驶员实行驾驶证管理。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快递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建议国家发改委部门要对快递行业的价格竞争进行监管,避免形成恶性竞争,损害快递员的利益。建议国家邮政部门与交管部门要进行联动,在车辆上牌和人员上岗方面做好前置审核,督促企业要为快递车辆和快递小哥购买相关车辆和人身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