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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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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人大网发布时间:2022-01-14 16:26:22

原标题:认真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的重要职责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黄晓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就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刚刚闭幕的六中全会持续提及家庭特别是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法治成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应亿万家庭关切的重要举措,凝结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牵挂与关怀。在全国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热潮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专门召开座谈会,栗战书委员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这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论述、高位推动法律实施的思想动员和行动部署,充分体现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为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的坚定意志,为我们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作出了示范,为我们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

指导推进家庭教育是党中央交给妇联组织的重要任务,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妇联组织的法定责任,我们深受鼓舞、倍感责任重大。法律颁布后,沈跃跃副委员长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妇联系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作指示提要求。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迅速行动,通过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依托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推送专家解读文章、组织专题培训等,积极推动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下一步,我们将以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引,结合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以深化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抓手,扎实推动法律贯彻实施。一是进一步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工作。法律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妇儿工委和妇联组织的职责。从妇儿工委的角度,我们要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会商,推动任务分工落实,夯实法律实施工作机制。从妇联组织的角度,我们要与教育部门共同承担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强化政策引导,建强服务阵地,壮大指导队伍,协同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二是进一步强化特殊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法律第三十条要求妇联组织要为留守和困境未成年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我们要充分发挥“联”字优势,整合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五老”队伍力量,多渠道了解掌握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需求,常态化开展寒暑假期儿童关爱、结对帮扶活动,精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强化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三是进一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法律第三十五条对妇联组织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优化立德树人家庭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五好家庭”创建,持续讲好红色家风故事,选树教子有方家庭典型,办好城乡社区和网上家长学校,深化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家庭亲子阅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家长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帮助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四是进一步配合做好对未尽责家长的督促指导。法律第四十八条赋予妇联组织对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进行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和督促指导的责任。我们要在党政主导下,落实好关爱服务、发现报告、联防联动等妇联维权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供预防性、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同时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总之,要立足妇联组织职能,切实把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关怀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