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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民生领域支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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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发布时间:2021-08-23 15:05:43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建议 进一步优化民生领域支出结构

8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两个报告实事求是地肯定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也对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作了清晰深入的分析,提出的下一步工作重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针对报告,与会人员提出了相应建议。

李钺锋委员说,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需要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产业。为此建议,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发展的激励政策,调动市场主体的力量参与托育产业发展;同时,在大专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加快培养托育教师及管理人才,从而积极推动托育服务业发展。

罗毅委员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集中精力保障基本民生。要从预算支出的规模、项目和方向上进一步优化民生领域的支出结构,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积极做好乡村振兴财政保障工作,搞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投入。

谢经荣委员说,目前来看,政府债券用于乡村建设的不多。财政部有关数据显示,用于乡村振兴方面的大概是8.3%。债券如果不用于乡村建设,市县级的财政根本拿不出资金来支持乡村振兴。因此,建议大幅度提高债券用于乡村建设方面的比例。

李锐委员说,下半年,要加强经济走势预研预判,做好跨周期调节和前瞻性调控,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特别是要强化对受疫情、洪涝灾害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支持,帮助企业分散和分担突发的不可测风险,多措并举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吕薇委员提出,要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市场竞争秩序,增加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特别是要切实落实中小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计划报告、预算报告都特别强调了中小企业的政策问题,通过稳中小企业来稳定就业,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同时要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和隐患,在化解隐患的过程中也要把握好力度和时机。特别是各个领域里要加强协调,从而形成政策的合力。

“近年来,国务院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先后实施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结构性、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推动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但目前部分企业仍然反映税费负担重、获得感不强。特别是一些附着于税收征收的费,在税收法定的大背景下,需要认真研究论证,逐步取消或转化为税收。”杜黎明委员说。

乌日图委员说,完善收入分配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要坚持共同富裕的发展原则,着力解决一些突出的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基尼系数长期在0.4以上,必须要下决心调整,首先是要继续大力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稳定中等收入人群,调整高收入人群的不合理的收入。同时要完善再分配的政策,要以社会保障为重点完善国家福利体系,包括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事业。

朱明春委员说,财政要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和内需持久增长方面多下功夫。要大力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特别是需要认真研究遗产税和赠与税的问题。(蒲晓磊)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