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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大督审扎紧政府“钱袋子”

2021-07-08 14:37:30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近年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实践与审计联动模式,通过建立计划互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成果共享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四项机制,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与审计监督的专业性有效结合,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一是畅通交流,实现信息互通。区审计局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事先征求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共同制定人大监督与审计工作联动方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监督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民生关联度大的单位和个人作为重点审计项目进行安排。2019年以来,普陀采用联动的方式已对17家单位进行了跟进审计。

二是力量互补,实现同频共振。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和人大监督工作的专门优势,每次组建监督小组时都配备1名审计专业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区审计局选派审计业务骨干给监督小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报告中发现的涉及审计的重大问题线索,在监督小组调研中另外派员进行“针对式”审计。近两年共邀请审计人员30余人次参与了人大监督工作。在对普陀人防系统“机动式”调研中,2名审计人员对人防易地建设缴费项目梳理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擅自做主缓交问题,要求政府对相关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理并追缴回缓交资金。

三是成果共享,促进效力叠加。区审计局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通报审计发现的相关单位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流失等问题,由区人大常委会纳入重点监督内容,推进相关审计问题整改到位。如2020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扶贫工作报告时发现审计查出问题线索,对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监督,“以督促改”,倒逼相关主体单位将扶贫专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编辑:张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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