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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保障“强国富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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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发布时间:2021-06-28 11:32:15

原标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使命和时代定位之一:保障“强国富民”的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为解决这一历史性课题,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辛探索。”

回顾历史,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过程,应当有三个深刻认识:1.近代中国探索政治模式的目标在于救亡图存、民族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长达100余年的“寻找着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的目标,是“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振兴”。2.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尝试过君主立宪制、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形式,都没能找到正确答案,没有能够实现救亡图存和强国富民。探索和试行各种政治模式的结果是:“中国依然是山河破碎、积贫积弱,列强依然在中国横行霸道、攫取利益,中国人民依然生活在苦难和屈辱之中。”100多年的探索证明:“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都不能让中国的政局和社会稳定下来,也都谈不上为中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找到的保证“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和建立新中国,从根本上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国内忧外患任人宰割的悲惨命运。同时,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找到的保证“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制度,更是关系到“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根本性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生于忧患,使命是“强国富民”

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定位和历史使命,应当有两个基本的认识:1.建立背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生于忧患”;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振兴”,是为了解决中国“山河破碎、积贫积弱”、“列强在中国横行霸道、攫取利益”、“中国人民生活在苦难和屈辱之中”三个惨痛问题。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建立之时起,就是一个意在谋求“强国富民”的制度。

这一点认识,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要深刻理解这一句话,就要深入思考它为什么会产生,以及它肩负的历史使命。

只有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救亡图存”、“生于忧患”的建立背景,以及谋求“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历史使命,才会深深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底色是“救亡图存”,它的精神内涵或者说“灵魂”,是谋求“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谋求“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强国富民”的制度,这既是它的最重要的定位,也是它的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证明,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古老的东方大国建立起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为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保障我国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也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全新选择,为人类探索建设更好社会制度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不忘“强国富民”初心,牢记历史使命,坚定正确前行

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行。只有深刻理解、牢牢把握和始终不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初心”是“强国富民”,深刻理解、牢牢把握和始终不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使命”,是谋求“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牢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强国富民”的制度,它的灵魂是“强国富民”,才能坚定正确地继续前行,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梦想中清楚定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生俱来的“强国富民”的追求;才能真正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救国、兴国、强国,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个“接续奋斗的历史过程和完整事业”。


三、西方议会没有以“强国富民”为内在追求的精神内涵,只是一种“权力分享分配”制度

西方议会的产生背景完全不同。现代议会制度源于英国,一开始就是大贵族和君主权力斗争的产物。欧洲国家的议会大抵如此。欧美国家,无论是“三权分立”型的“行政一立法分立”还是“议会至上”型的“行政一立法”紧密联系体制下的议会,都没有“生于忧患”的产生背景,没有谋求“救亡图存”的历史底色,也就没有以“强国富民”为内在追求的精神内涵,它们只是一种内部斗争背景下产生的“权力分享分配”制度。

(来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这里走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编写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