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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人大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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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人大网发布时间:2021-04-22 14:18:43

4月21日,衡阳市委表彰了一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先进单位,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榜上有名。

消息传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感到十分高兴。

大家为自己的工作成果得到市委的肯定而高兴,也为自己在衡阳“创文”路上洒下了辛勤汗水而欣然。


制定地方法规,为“创文”提供法治保障

进入依法治国新时代,依法“创文”是一个明显特点。

2016年,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就是为“创文”工作助力的,名字叫做《衡阳市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至今,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了9部地方性法规,其中,与“创文”工作相关的有6部,分别是《衡阳市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衡阳市爱国卫生条例》《衡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衡阳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衡阳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规划条例》。

这么多法规为“创文”起到了什么作用?我们剖析一个具体例子。

《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制定、2018年3月1日施行的。重点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从2018年3月开始施行到2019年8月,我市根据这部法规,开展了11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执法1.9万余次,纠章教育4.4万余人次,责令改正违法违章行为2.2万余起。

数字是枯燥而抽象的,生活在市区的居民应该会感到,这几年,市区中元节祭祀更文明了,餐厨垃圾处理更规范了,渣土扬尘更少了,城市更加干净舒适了,这离不开《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功劳。

2019年7月3日,一辆运输砂石的车子,覆盖不严,在蔡伦大道上撒漏砂石,市城管执法支队依法对该车辆罚款1万元,并责令该车主再出1万,请环卫工人代替他清扫撒漏的砂石。

“这叫做代履行,如果没有这部法规,我们也可以处罚,但不能搞代履行,因为以前没有法律依据。”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说,这个条例在许多方面突出了衡阳特色,弥补了上位法的不足,为环境卫生管理执法提供了依据,推动解决了一批多年想解决而没解决好的棘手问题。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衡阳市文明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继续用立法权为“创文”工作发挥保障、规范、推动作用。


开展志愿服务,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

“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不要闯红灯。”

4月16日早上8点,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门前的船山路与蒸阳路交叉路口,几个身穿红色马甲的志愿者,正挥舞着红旗,提醒过路的市民文明过马路。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衡阳群众”志愿者在此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引导市民在过马路这类细节中养成文明习惯,进而把文明的“基因”渗透到其他的日常行为中,由市民的文明,带动整个城市的文明,这是“创文”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按照市创建办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牵头组织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市人防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司法局、市公路养护中心、市人保财险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市天然气公司的志愿者,从2015年开始,在船山路与蒸阳路交叉路口轮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早、中、晚三个人流高峰时段,一个个穿着红色马甲的“衡阳群众”志愿者,站在人流繁忙的十字路口,用一言一行引导市民文明过马路,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衡阳群众”志愿者还到珠晖区的机场社区,石鼓区的新竹社区、耒阳雅江村、耒阳水口村、祁东大塘冲村、祁东胜福村、蒸湘高碧村、衡阳众星村、珠晖皇田村、衡南杨湖村、衡南梅堂村等地方开展不同形式的“创文”志愿活动。在船山大道上开展包路段活动,捡拾地上的垃圾,劝导沿街商铺打扫好门前卫生,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我们每年参加“创文”志愿活动达2000余人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三级调研员王冬生从2015开始至今一直在从事这项工作。他说,参加这样的活动,既使干部职工自身受到了教育,对社会也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刚开始搞文明劝导时,有些市民不理解,不配合,市民不按规矩过马路,我们去劝导,他们还反对。通过多年的不断劝导,市民的文明意识逐渐得到提高。现在,过马路闯红灯、爬栏杆、横穿马路等不文明现象比过去少了很多,有的市民还主动帮助我们一起劝导。”


创建文明单位,“点文明”推动“面文明”

单位是城市的细胞。单位文明有助于城市文明。

“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开展文明知识宣传,整治单位周边卫生……为了支持‘创文’,市人大常委会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作为领导机关,还远远不够。我们要尽快把自己建设为文明单位,发挥引领作用,以自身的文明带动城市的文明,以更大的力度,支持和促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017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出了铿锵号召。

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优化单位的工作环境……通过持续努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成功创建成为市三星级文明单位,机关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发生明显改观。“几年没来了,面貌变化很大呀!”近日,一位前来办事的干部由衷感叹。

2019年6月,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作了题为《创建文明单位要做到“高”“大”“全”》的经验介绍,受到好评。市创建办宣传组原组长曾剑鸣当即在微信里点赞:“高、大、全,好!”

6年来,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衡阳距离“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越来越近。

目标不实现,奋斗不停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全体干部职工把荣誉当动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姿态,继续发挥自己的作用,助力我市早日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梦想。(雯窗瓣)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