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法检查组赴通州开展执法检查
4月9日下午,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带队,赴通州区就《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部分市和区人大代表、市人大社会委工作机构、通州区相关同志一同参加检查活动。
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到大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北苑街道办事处、林生堂大药房、盛仁堂药房、红旗宾馆、北京仁爱门诊部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了解各单位落实《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哨点建设、院感防控、预案制定和应急备用场所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丛骆骆主任委员在检查中指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条例要求,按标准落实隔离救治场所、临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和洗消场所设置,推动完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长效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水平。
编辑:张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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