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代表风采>>
朱雪芹:做职工最亲的“娘家人”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上海人大网发布时间:2021-04-08 10:14:14

2008年,作为上海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朱雪芹为农民工群体坦诚建言,提出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呼吁恶意欠薪纳入刑法制度、关于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等建议。

图说:上海市人大代表朱雪芹。新民晚报记者 陶磊 摄


帮助8000多人次

上周,记者见到了朱雪芹。如今的她成熟干练,在延续农民工人大代表身份的同时,也是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

2016年,朱雪芹在普陀区成立“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坚持定期接待,提供无偿的协商调解服务,帮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群众8000多人次,维护合法所得7000多万元。


保胎女职工获赔

2014年7月,一名姓朱的女士入职某公司任设计助理,签订了一份期限为2014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14日的劳动合同。

2017年4月初,朱女士怀孕,经医院检查有先兆流产、全身过敏等症状,医嘱休息并定期检查。朱女士向公司请假,分别于4月18日、4月24日办理请假手续,单位也未提出异议。谁知,当5月24日朱女士按惯例办理请假手续时,单位却不予认可,并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与朱女士的劳动合同。

朱女士找到“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朱雪芹认为,面临先兆流产等身体状况,朱女士尽了自己最大努力到公司现场办理请假手续,并没有违纪,不应该是过错方。“但是她的单位却说依照考勤管理制度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也没有给她申辩、修正的机会。这种执行规定时的双重标准显示出职工所处的弱势地位。”

庭审中,朱雪芹和工作室的同事准备了十余份证据和文书材料,通过完整的证据链力证朱女士请过病假,没有违纪。

历时一年多,最终双方和解,朱女士所在单位支付朱女士20万元作为补偿,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保胎女职工朱女士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维护。

图说:朱雪芹和同事交流。新民晚报记者 陶磊 摄


履行好双重职责

自2017年当选上海市人大代表以来,朱雪芹先后提出关于加强新兴就业群体就业保障、上海法律部门应统一新兴业态用工关系甄别标准和加强技能职工队伍建设等建议。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朱雪芹还联名32位代表提交了《关于建议市人大制定加强“十四五”期间上海工匠培养选树深化产业队伍建设改革决定的方案》。

作为人大代表,朱雪芹希望自己能履行好责任,发挥“民生代言人”作用;作为工作室负责人,她更希望让职工们感受到工会就在身边,而她自己就是职工们最亲的“娘家人”。(吕倩雯)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