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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大做好代表履职管理评价

2021-03-03 16:09:31 来源:浙江人大网 作者: -标准+

原标题:长兴县人大三项机制做好代表年度履职积分管理评价 

浙江省长兴县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对县人大代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积分评价,变代表管理“软要求”为“硬任务”,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的活力。

一是“对标对表”,由代表个人进行自评。由254名县代表个人对照代表履职管理评价内容,结合档案中的履职登记情况,填写《县人大代表履职积分表》,对参会期间的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以及闭会期间的参加“双岗建功”活动、参加代表小组集体活动、参加联络站活动和培训,本职岗位表现等11个方面进行自评打分。

二是“三方联评”,对代表履职情况赋分。实施小组评价、工委审核、会议定评为主要内容的“三方联评”机制,各代表小组核实代表自评情况,并进行补充后,形成每位县代表的履职积分,并报县人大代表与选任工委。2月初,由县人大代表与选任工委审核,并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评,对每位县代表进行“百分制”赋分,并确定评级等次。

三是“亮晒奖评”,对评价结果进行运用。在各代表小组范围内对评分结果进行通报,要求每位代表在年度述职中对自己履职的短板进行分析,并提出下一步改进的做法。选树优秀代表典型,通过评分确定了履职“优秀”代表52名,并将结果作为代表下一届连任的重要参考依据,向组织部进行通报。对于年度履职积分过低的代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进一步压实代表履职责任。

编辑:张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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