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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阳人大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

2021-02-19 14:29:39 来源:浙江人大网 作者: -标准+

原标题:松阳县人大建立四项制度 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浙江省松阳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管理监督,通过制定四项制度,不断约束和规范代表履职行为。

一是建立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制定出台了《松阳县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对代表履职实行积分制量化管理。将县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参加会议、视察调研 、提交议案、联系选民、述职等内容进行量化,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年度,按分值来评选优秀代表,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推荐代表连任人员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化管理,全县推行代表“一人一档”管理模式,履职档案的内容包括代表换届选举期间各类个人资料、代表基本信息登记表、代表履职登记表、代表领衔提出的议案及建议、履职活动照片、走访选民情况、代表履职笔记及其他资料等。代表档案由全县各人大代表联络站负责收集和管理,采取随时收集存入,一年一检查,届末汇总装订留档。

三是建立代表向选区述职制度。制定出台《松阳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实施办法》,搭建代表向选区述职的“监督台”。要求县人大代表在每届任期内应向选区至少述职一次,其中口头述职原则上不少于选区代表总数的30%。代表述职情况将作为代表履职考核、换届时推荐连任代表的重要参考。

四是建立代表调整和退出机制。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劝辞退出机制,打通代表退出“通道”,按照省委文件要求,对不称职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或因工作变动不适宜继续执行代表职务的代表,由代表本人及时提出申请,按法定程序辞去代表职务。去年全年共对3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代表进行了劝辞。

编辑:张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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