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地方人大>>
嘉兴市人大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多元化解模式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浙江人大网发布时间:2021-02-04 14:09:50

原标题:嘉兴市人大多元化解模式推动行政机关败诉率连年走低 

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采取“1+3+3”行政争议实质性多元化解模式,推动行政机关一审诉讼败诉率连续两年全省最低(2020年行政机关诉讼一审败诉率仅为6.43%),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依托“一个中心”,建立争议化解“一盘棋”。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入驻县(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在行政案件移送管辖前鼓励当事人选择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先行调解,推动更多争议在属地得到实质化解。组建“法官+政府部门负责人+专职调解员”专业化调解队伍,构建“司法+行政”调解模式,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盘棋”大格局,仅2020年以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已成功调解行政争议案件42件。

二是理顺“三对关系”,构建争议化解“多通道”。与市中级法院共同研究分析当前行政诉讼管辖现状,理顺属地法院和当地政府、移送法院和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和属地政府三对关系,打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梗阻”。搭建属地行政机关与管辖法院沟通交流平台,建立定期协商机制,主动沟通潜在风险,共同化解行政争议。针对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失当、违反法定程序等突出问题后,根据法院的请求,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监督意见,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三是搭建“三个平台”,集成争议化解“资源库”。推动政府、法院良性互动,确立“行政主体=解纷主体”原则,搭建协同治理、互联互通、研讨提升三个平台,推动行政机关将自身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充分运用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来。联合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化解合力。不定期主持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座谈会,畅通信息互通共享渠道。督促法院加强对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