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地方人大>>
宁海县人大“四方面”深化保障代表履职行权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浙江人大网发布时间:2021-02-04 14:02:23

浙江省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从“四方面”深化、保障代表履职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扩大代表参与深度。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重要情况通报会及重要活动等制度,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坚持主任接待日活动,广泛听取代表建议,形成代表反映5期,交县政府研究处理。组织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代表督”“我为‘十四五’规划献计策”等活动,指导代表中心组、小组围绕新农村建设、实体经济发展、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等,开展视察调研147次,参与代表1822人次。

二是加强履职阵地建设。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正式启用,县总工会、跃龙街道、岔路镇成立服务企业特色联络站,目前全县共建成标准化联络站25个。常态化开展县级领导干部代表带头进联络站活动,2021年全县共组织代表1104人次进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2241人次,收集社情民意825条,促进问题解决545个。

三是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坚持开展代表述职工作,2021年共62名代表口头述职,52名代表书面述职,并接受评议,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全部完成述职工作。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工作,17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述职。组织本届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优秀代表和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并在大会上进行表彰。

四是提升票决制工作。健全票决制候选项目“定量上报、调研累积、建议梳理、提前介入”等民意征求机制,进一步夯实候选项目民意基础。建立主任会议成员和代表中心组、小组联系监督机制,实行“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报告、一年一测评”,及时向政府部门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已全面完成上次人代会票决确定的10项民生实事项目。我县票决制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在大部分省市得到推行。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