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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备案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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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21-01-20 10:58:46

原标题: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备案审查报告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1月12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一年来,各报送备案机关共向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73件,其中市政府规章5件、市政府及其办公厅规范性文件31件、市高级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26件、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1件、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0件。

在认真开展依职权审查方面,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坚持以政治性、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审查标准,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职权主动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