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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晓明对《人民权利报》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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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人大网发布时间:2021-01-19 16:15:41

1月18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对《人民权利报》作出批示指出,“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的机关报,《人民权利报》多年来,尤其是换届以来,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讲好山东‘人大故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得非常好。向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望在新一年、新阶段继续努力。”批示是对报刊社宣传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鞭策,为进一步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注入了动力,提出了要求。

多年来特别是换届以来,《人民权利报》《山东人大工作》杂志充分发挥山东省人大宣传舆论主阵地作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山东省委工作安排,全面报道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省各级人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行权,创新开展人大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广泛宣传人大制度的优越性,努力讲好山东“人大故事”。报刊所编采的新闻作品在历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山东人大新闻奖评选中,获奖等次和数量均名列中央驻鲁新闻单位和全省参评单位首位,多篇重磅报道被中央和省级媒体转载,宣传报道质量显著提升。

报刊社一定认真落实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融合山东省人大机关“报刊网微”宣传力量,进一步提高人大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奋力谱写人大新闻宣传新篇章,以出色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责任编辑:张红兵